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昆山市千灯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千灯镇城市管理保安服务项目中标公告(JYKFCG2021-FG-047)
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昆山市千灯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千灯镇城市管理保安服务项目中标公告(JYKFCG2021-FG-047)
受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昆山市千灯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2021年千灯镇城市管理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YKFCG2021-FG-047
二、招标内容:2021年千灯镇城市管理保安服务
三、服务期:壹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千灯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巩固各类城市管理创建成果,拟对千灯片区、石浦片区重点路段、重要点位开展常态化、精细化城市管理工作。
1、工作内容:
1)每天早晚管理路面无证设摊,并在重要部位驻守,防止无证摊贩沿街经营;其他时间教育纠正路段上商户店家违反门前三包、占道经营、非机动车、机动车道板乱停车等违反城市管理行为。
2)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镇区环境管理整治工作、配合做好违法建设拆除现场秩序等工作。
3)配合主管部门进行各项整治行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文明执勤。
2、人员配置:包含项目经理在内共需80名保安服务人员,并配备必要的汽车、电瓶车等交通工具。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具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人(或负责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投标工具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07月02日17:00(北京时间)
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交款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场交纳。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人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正本、副本各壹份纸质投标文件留作归档(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投标文件一致,因内容不一致造成的后果与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八、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9日13: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九、投标保证金
为响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2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以投标承诺函形式替代缴纳投标保证金。(格式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预算、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佰肆拾壹万叁仟零伍拾柒元零陆分(*******.06元)
2、履约保证金:无
十一、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最低叁仟元整。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昆山市千灯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炎东路28号
2、招标代理人(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58号汇金财富广场B栋904室
联系人:贾凤麟 联系电话:****-********
3、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十四、电子招投标使用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中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并通过“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3、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报名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与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
6、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7、技术咨询:****-********(供应商QQ群:********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工作日09:00-17:00
8、CA咨询:****-********
十五、供应商诚信管理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板块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以网站最新版为准)》要求参与开标。
2、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按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见前述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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