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木林镇垃圾清运项目合同公告
顺义区木林镇垃圾清运项目合同公告
顺义区木林镇垃圾清运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生活垃圾(其他、厨余)清运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SYCG_21_1939
四、项目名称:顺义区木林镇垃圾清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顺焦路木林段73号
联系方式:王卫、***-********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玉顺洁保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信达路17号院2号楼1层2-5
联系方式:赵月青、131*****6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顺义区木林镇垃圾清运项目
服务要求:
(一)车辆、设备、工具配备要求
(1)供应商平均每组(共5组)配备至少一辆14方压缩式垃圾运输车,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生活垃圾准运证;
(2)26个村至少配备2辆6方厨余垃圾运输车,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运输厨余垃圾,应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
(3)配备必要清扫工具等设备;
(4)供应商应维护维修垃圾车辆及平时的加油加气、保持车况良好。
(二)人员配备要求
(1)14方压缩式垃圾车驾驶员不得少于5名,垃圾装卸工不少于10名;
(2)厨余垃圾车驾驶员不得少于2名,厨余垃圾装卸工人不少于2名;
(3)配备至少1名管理人员,主要负责过程资料整理、进度汇报、陪同检查、工作分配、人员调度等;
(4)生活垃圾(其他、厨余)分类清运工作为全年无休运行模式(每天工作至少8小时),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合理安排,保障垃圾清运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三)集中清运及安全保障、环境保障要求
各组垃圾车按规定路线,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每天清运至少两次,在上午8:00前,下午16:00前清运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除外。垃圾车将各家生活垃圾集中运转到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在垃圾综合处理厂倾倒垃圾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章程操作。
司机按规定时间出车、收车,安全驾驶,作业时注意避让行人及车辆;按照指定路线作业,不得擅自调整路线;运输过程中不扬、撒、拖挂垃圾,不得撒漏污染路面。承担拉运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
垃圾清运工作中,必须按村清运到位,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不符合垃圾处理场要求的不得入车,清运工做到不摔桶、不踢桶、轻推轻放;有桶必装,不丢桶;垃圾装车后,将垃圾桶放回原位;清理装车时遗撒的垃圾,将现场处理干净,做到车走不留痕。
(四)应急处理保障
有重大活动或节日时根据需要随时增加清运次数,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遇突发事件、大型活动或上级紧急检查任务时,要求人员、设备能加班加点,完成保障任务。
供应商应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并报采购人备案,方案中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岗位责任、报告程序、应急方案、联系方式等。供应商应做好充分的机械、设备、物资、人员准备,保障垃圾日产日清。
主要标的数量: /
主要标的单价: /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8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合同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上发布。
十、附件
1.采购合同(另附)。
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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