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0101-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雨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雨花区“好差评”系统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01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窗口互动评价系统 | 行业应用软件 | 包括关键申请信息的互认、工作人员信息展示、等级标签评价评议等。 | 套 | 1 | 100000 | 2 | 排队叫号系统 | 行业应用软件 | 提供大厅排队、呼号、等待等功能的排队叫号软件系统 | 套 | 1 | 85000 | 3 | 智能影印系统 | 行业应用软件 | 与双屏服务终端深度对接,实现材料的自动加载、自动上传等功能。 | 套 | 1 | 50000 | 4 | 排队取号小程序 | 行业应用软件 | 包括街道选择、预约取号、现场取号、我的预约、账号管理等 | 套 | 1 | 150000 | 5 | 市差评处置系统实施 | 行业应用软件 | 区本级大厅好差评系统实施:基于市好差评系统完成机构配置、人员配置、权限配置、差评处置流程配置及相关数据初始化工作 | 套 | 1 | 45000 | 6 | 市差评处置系统实施 | 行业应用软件 | 分厅好差评系统实施:包括好差评系统机构人员权限配置、角色管理、评价审核管理等; | 套 | 1 | 30000 | 7 | 好差评下延至乡镇(街道) | 行业应用软件 | 包括好差评系统机构人员权限配置、角色管理、评价审核管理等; | 套 | 13 | 26000 | 8 | 好差评下延至乡镇(街道) | 行业应用软件 | 乡镇(街道)评价器页面定制开发、平板评价器接入开发调试 | 套 | 1 | 30000 | 9 | 好差评下延至村(社区) | 行业应用软件 | 包括好差评系统机构人员权限配置、角色管理、评价审核管理、平板评价器接入开发调试等; | 套 | 135 | 135000 | 10 | 与长沙市好差评系统对接 | 行业应用软件 | 雨花区本级及雨花区乡镇(街道)评价数据上报 | 套 | 1 | 35000 | 11 | 与大厅排队叫号机对接 | 行业应用软件 | 包括区本级大厅及分厅的排队取号系统与排队取号终端机的无缝集成 | 套 | 1 | 70000 | 12 | 双屏服务终端接入开发调试 | 行业应用软件 | 包括区本级大厅及分厅的窗口互动评价系统与双屏服务终端机的无缝集成 | 套 | 1 | 45000 | 13 | 排队取号机 | 触摸式终端设备 | 机柜:采用金属钢板,外表金属烤漆并高光处理;CPU:I3以上双核处理器;内存: DDR3 4G;硬盘: ≥128G ;显示器:32英寸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亮度:350(cd/㎡),对比度:1400:1 ;触摸屏:32寸电容屏10点触控,分辨率:4096*4096,点击寿命:5000万次以上;带打印机、二代身份证识别器 | 台 | 4 | 63800 | 14 | 双屏服务终端 | 触摸式终端设备 | (1)系统主机:处理器:Intel I5 ;内存:8G DDR4 ;硬盘:240G 固态硬盘;带声卡、网卡;(2)触摸屏:18.5\"电容屏触摸屏 透光率:≥92% (3)显示器:18.5寸液晶显示器 ;屏幕比例:16:9;屏幕分辨率:1366*768;亮度:250cd/m2;对比度 1000:1;响应时间 5ms;(4)机柜:符合国办指导文件要求政务大厅个性化机柜,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面对面交流外形;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操作感舒适方便,操作台可前后、左右45°调节;表面处理:采用一体化冲模成型材料,白色细沙纹 ;(5)身份证阅读器:支持卡片类型:符合 ISO14443 TypeA&B 的非接触CPU卡,S50,S70卡;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取;★符合公安部 GA450、1GA450 标准规范; (6)高拍仪色彩位数 24 位 输出格式图片格式:JPG、TIF、PDF、BMP、TGA、PCX、PNG、RAS ;文档格式:PDF、WORD、TXT 录像格式:AVI、WMV;(7)带二维码扫描仪、打印模块、拾音器;(8)摄像头:前置摄像头(群众端)130W,后置摄像头(操作端)500W;特色功能:1)双屏显示:在终端上面双屏显示,让窗口柜员与市民同步看到办理事项,方便直观;2)二代身份证识别:非接触式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将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资料读出;3)证照拍照:可以将户口薄、护照类证照,医保卡、银行卡等卡片进行摄像,完成证照批文的电子化上传;4)A4 文件拍照:能够对A4规格文件进行摄像及文字识别,图片输入后上传到办事项中,供联网办事使用;5)二维码扫描:可完成二维码扫描,信息读取、导入等功能;6)高清摄像机:可用于市民拍照、图像信息录取等;7)凭条打印机:可用于受理事项之后,凭条打印;8)通过终端设备可实现事项办理信息推送、确认、申请提交等。 | 台 | 72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叁拾伍万捌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价格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采购项目(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V1.0) | 软件 | 801,000.00 | 1套 | 801,000.00 | 2 | 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采购项目 | 硬件 | 1,557,000.00 | 1套 | 1,557,000.00 | 合同总价 | 小写:2,358,000.00元; | 大写:贰佰叁拾伍万捌仟元整; | 本合同价系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 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须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投入使用。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项目预验收合格后付4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4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项目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10%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支行(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系统维护: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 3.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3.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3.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乙方承诺质保期3年,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完成区级的项目建设组织预验收,乡镇、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后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7)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与乙方接洽,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项目相关信息与资料。项目如需调研,甲方应当组织协调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标的系统的部署、安装、调试等工作。 (2)甲方如有新增需求应及时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因甲方新增需求导致项目工期延期,由甲方自行承担延期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后果。 (3)甲方应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时间、场地、人员接受乙方的培训。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 (2)乙方提供的软件必须是无毒、洁净的,不得有黄色、反动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3)乙方应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对甲方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产品或服务,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付部分对应金额的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百分之五)。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付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7.4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非中小微企业,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费用的,除逾期款外,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逾期金额的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百分之五)。甲方迟延支付超过30日或拒绝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7.5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开发软件的有关资料、系统运行环境(网络、服务器、存储、系统软件等)或因甲方原因未能如期组织对软件的测试使用、培训、验收工作,导致影响合同履行的进度,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1.其他条款11.1货物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如需要包装、运输的,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2)货物包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11.2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产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标的产品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3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或其成果)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其成果)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4通知与送达 (1)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以合同中所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作为合同相对方、人民法院等告知或送达有关函件、资料、通知、相关法律文书等的接收人及地址。 甲方:长沙市雨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二号楼B座一楼 联系人:吴丹 联系方式:****-******** 乙方: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 联系人:朱梨雯联系方式:133*****103电子邮箱:liwen.zhu@chinacreator.com (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3)如果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在变更后1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由变更方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1.5合同未尽事项 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二号楼B座一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