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三次)结果公告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三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三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8-24 至 2021-08-25
撰写单位: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300-01649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管局加油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销售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爱民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管局加油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50302车辆加油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区有加油站点,为采购人提供包括92#汽油、95#汽油、0#柴油、-35#、-10#柴油、-20#柴油加油服务(-10#柴油、-20#柴油能够在相应季节供给即可),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油品质量,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或掺假的油品,不缺斤少两。该项目最终付款总额不能超过280万元。

服务要求:1、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卡、能够按国家规定开具正式发票。 2、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IC卡,并提供燃油储值IC卡的办理流程及使用方法说明. 3、为采购人车辆加油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为机关车辆加油。 4、当油品供应紧张时,必须首先满足机关车辆加油需求。 5、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6、加油站应有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措施,符合加油站的安全标准。

服务时间:质量保证期:(1)年

服务标准:1、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规定。 2、油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3、加油设备计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缺斤短两。 4、加油站内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5、稳定油源渠道,保证不停供、不断油,特殊情况除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英侠、姜丽华、陈刚华、奚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管局加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铁东区明山街3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GF08B招标文件交管局加油(全电子标).doc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燃油 公务用车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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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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