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重招)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重招)结果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GPCGD21C500FG044F1

二、项目编号:GPCGD21C500FG044F1

三、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子包二重招)

四、采购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子包二重招):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折扣率

惠州市惠阳区供销社民生农副产品配送服务中心

惠阳区淡水镇人民四路23号一楼

95%

五、主要标的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子包二重招):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折扣率)

1-1

餐饮服务

食材配送

供应商服务片区(新圩分局、三和分局、良井分局、沙田分局)

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食材价目表,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1年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须在20分钟(含)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95%

六、评审专家(公开招标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余贝欣、林文戈、李德彪、李娜

采购人代表名单:张巧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子包二重招):33208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子包二重招):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评标总得分

推荐排名

惠州市惠阳区供销社民生农副产品配送服务中心

56.800

30.000

9.474

96.27

1

惠州市国惠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38.800

22.000

9.184

69.98

2

惠州市齐美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10.400

8.000

10.000

28.40

3

惠州市智晟实业有限公司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演达二路13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话:***-********

十一、附件

1、*******.pdf" alt="报价一览表.pdf">报价一览表.pdf

2、*******.pdf" alt="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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