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TZX-21-213-006)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8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四川省四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15.999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3.905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68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四川省四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罡

中标侯选人(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倪春明

中标侯选人(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丽亚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四川省四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黄一舟

联系电话:176*****147

邮箱:huangyizhou@gig.cn

三、其他

受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编号:GTZX-21-213-006

标段名称: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四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15.999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3.905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68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1年08月24日 至2021年08月27日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县铝城大道左一巷135号

联系人:王卫科

电话:138*****75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层

联系人:黄一舟、吴巧生

电话:****-*******

电子邮件:huangyizhou@gig.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改造 净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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