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TZX-21-213-006)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8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四川省四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15.999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3.905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68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四川省四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罡
中标侯选人(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倪春明
中标侯选人(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丽亚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四川省四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黄一舟
联系电话:176*****147
邮箱:huangyizhou@gig.cn
三、其他
受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编号:GTZX-21-213-006
标段名称: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成厂二车间、三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四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15.999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3.905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68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1年08月24日 至2021年08月27日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县铝城大道左一巷135号
联系人:王卫科
电话:138*****75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层
联系人:黄一舟、吴巧生
电话:****-*******
电子邮件:huangyizhou@gi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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