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校园东面大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校园东面大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8月13日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校园东面大道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ZC2021-C2-00002-GXHT

二、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校园东面大道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立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崇左市园区西路西侧(市直项目B区)第4栋1-202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柒拾贰万捌仟玖佰元贰角贰分(¥*******.2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校园东面大道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校园道路建设施工及周边绿化,长度约350米

施工工期:40个日历日

项目经理:黎兆初

执业证书信息:桂********99261

五、评审专家名单:韦仕永(组长),黄建生,陈祥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字【2015】299号文件“工程类”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零贰元整(¥15102)。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地址:崇左市城南区佛子路23号

联系人及电话:陆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A区6栋7单元

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名 称: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

采 购 人: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8月24日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型企业证明

附件信息:

  • ********02/20218/06b2bb85-3de2-4468-a390-2fdb2489f4c3">主要标的信息.zip

    577.0K

  • ********02/20218/7ca54e47-062f-47a6-ab7c-*******a008b">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校园东面大道工程项目(CZZC2021-C2-00002-GXHT)【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830.8K

  • ********02/20218/8c1db34d-ffab-455f-9de2-503b90a65366">中小型企业证明.png

    130.7K

标签: 建设工程 校园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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