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2021年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2021年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1年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路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6#楼

中标金额:*******.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湘胜、程利光、毕光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207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省东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宁国市宁国大道卿城花园A栋311室,联系电话:139*****250133*****08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139*****2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东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卿城花园A311室

项目负责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133*****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彭先生

电   话:139*****250181*****035

十、附件

****************3.pdf">磋商文件.pdf

****************9.pdf">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5.pdf">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pdf">最终报价记录表.pdf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省东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信号灯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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