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163-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第四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绩效考核与绩效分配咨询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6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绩效考核与绩效分配咨询项目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786000 | 合计金额小写: 786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捌万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元) | 备注 | 1 | 医院现状调研诊断报告 | 项 | 150000.00 | 1 | 150000.00 | 无 | 2 | 奖励性绩效评价方案 | 项 | 150000.00 | 1 | 150000.00 | 无 | 3 | 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 | 项 | 150000.00 | 1 | 150000.00 | 无 | 4 | 二次分配指导方案 | 项 | 150000.00 | 1 | 150000.00 | 无 | 5 | 奖励性绩效评价分配方案运行 | 项 | 186000.00 | 1 | 186000.00 | 无 | | 合计 | 大写:柒拾捌万陆仟圆整小写:786,000.00元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8-20 ——2023-02-1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第四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时间:1.5年,其中,方案调研、测算、制定及落地时间为半年,试运行及调整时间为一年; 3、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施情况服务时间可相应调整,项目工程师会驻场办公,医院验收合格后再离场。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首付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1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项目验收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售后服务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10%尾款
4.2收款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绩效考核与分配实施细则设计要求 1、支持多维的工作量考核体系。基于RBRVS标化工作量、服务量KPI、质量KPI、DRGs等方法,对医、技、护、科研科室进行工作量、服务量的评估,实现对医生、护士、医技、科研单元的工作量考核。 2、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基于BSC、KPI原理,以医院发展目标为导向,结合国家医改、薪酬制度改革及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保政策等方向,以历史数据为基础,测算相应的考核指标、权重、目标值及评价方法,实现对医生、护士、医技、药剂、科研、职能部门的综合评价。 3、成本绩效考核体系。基于医院已有财务管理、成本核算以及物资耗材等系统提供的成本核算结果数据,对科室直接成本、医院管理成本等进行定比或定额考核,并应用于绩效分配,实现强化科室成本管理意识,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的目的。 4、总额控制体系。通过历史数据测算,确定绩效工资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或者医务性收入的比例),同时测算工作量、服务量、成本在绩效分配总额中的占比及医生、护士、医技、药剂、科研、管理和后勤等岗位的级差,解决考核对象分配结构合理性和总额控制问题,满足向临床一线倾斜的绩效改革要求。 二、绩效考核与分配实施细则设计原则 1、为保障绩效管理方案能够有效的解决当前医院遇到的发展瓶颈,方案设计需遵循尊重历史原则,借助对医院运营情况、各科室贡献价值评估、绩效工资与贡献价值匹配分析等维度的分析,提出符合医院实际的可行性的绩效管理方案; 2、考核单元需按医生、护士、医技、药剂、科研、行政、后勤分开考核,遵循向临床一线倾斜,考核激励尽量到个人的原则。 3、根据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和RBRVS、BSC等考核方法的要求,收集整理历史数据;完成医生、护士、医技、药剂、科研、行政、后勤等岗位系列,涵盖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内容的绩效考核参数的测算;测算的参数体现劳动价值、岗位性质,有利于调动积极性,体现服务质量,强化约束性。 4、绩效指标设计要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医院发展规划等相适应,突出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成本控制、患者满意度、职工满意度、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内容。综合运用RBRVS、DRGs、服务量KPI积分、质量目标控制、成本考核等方法,建立院科两级绩效考核与分配办法。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各科室、各病种技术难度、责任风险的差异,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完整的综合绩效评价、成本控制考核、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和绩效分配方案。 三、服务内容 1、绩效分析与诊断服务。对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初步诊断,包括医院绩效状况诊断、绩效管理需求以及绩效管理改进的建议;通过对医院绩效管理现状的望闻问切进行诊断,结合医院绩效管理需求,为管理层提供绩效管理优化提升改进建议。诊断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医院概况、资料收集、员工访谈、流程观察、问卷调查、绩效管理诊断、改进提升设计等。主要从医院数据的角度、各职系各岗位员工的角度出发,全面的剖析医院管理上遇到的问题。 2、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设计。明确医院发展目标和领导要求、梳理绩效归集、测算绩效总额、选择考核模式、确定绩效结构等顶层设计;以RBRVS标化工作量为基础,结合DRG,兼顾服务量、KPI等激励,建立医院(老院、新院)医生、护士、医技、药剂、科研、管理和后勤岗位系列的绩效分配细则。对各分类考核单元,按照科室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建立起医疗、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量化考核方案体系。 3、二次分配指导意见。考核指标与二次分配指导方案设计:以医院发展规划为基础,结合政策要求与医院、科室实际情况和国家公立医院56项考核指标,设计目标导向型科室BSC考核指标体系、权重、目标值、评价方法等;建立兼顾科主任(科室管理)、岗位、工作量、质量等要素的科室二次分配指导体系。 4、培训与方案试运行效果评估。对医院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与分配培训及绩效管理方案试运行,对人员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对相关运行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形成《人员培训与考核表》及《问题工作底稿清单》,并及时解决问题,保障绩效方案稳定运行。 5、以成本绩效为基础,用成本考核奖罚,提高科室成本管理意识和能力。 6、建立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医院运营监管治理。根据医院需求,做好绩效运营相关统计报表,建立运营分析模板,形成6个月试运行阶段性总结报告、1年运行评估及改进建议报告。 7、做好奖励性绩效发放模块,并与工资系统做接口,形成全院人员收入汇总表,以便计税等事宜。 8、设置绩效考核反馈渠道与配套系统。 9、增量提质降本增效梯度激励设计。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业务分析,对业务发展、学科建设、医院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诊断和制订增量提质降本增效梯度激励方案。 10、医院管理架构规范建议。 四、其他 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制定详细且具有实施时间节点的实施方案,并定期通报项目进展。 3、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医院全员覆盖的方案培训与沟通,必须包含但不限于: (1)绩效考核动员及辅导(帮助医院化解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2)绩效分配改革专题培训; (3)新绩效分配方案及细则专题讲解; (4)二次分配辅导培训; (5)有针对性的单个科室/某类人员辅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以双方确定的项目实施计划书内容作为验收标准。(参照招投标文件约定) 2、本咨询方案经甲乙双方确认,通过与融达绩效软件相融合,并正常实施运行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交验收申请,甲方一个月内启动并完成验收。甲方逾期未完成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期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双方要明确项目实施计划书,将其作为双方实施期内共同执行的计划,并按计划做好人员工作安排。实施内容、周期和实施范围等以项目实施计划书为准。 3、任何原因导致需要更改双方明确的项目实施计划书,甲方须与乙方商议并经乙方同意后调整。 4、甲方应成立专职机构,负责协调各部门配合和监督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5、甲方针对项目应对乙方实施方面给予支持,提供给乙方实施环境和适合的工作场地,在乙方人员进行咨询、访谈、测算、绩效方案定稿期间给予积极配合。 6、为使项目实施顺利进行,甲方须在项目实施中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咨询所需的各类基本信息及数据准备、组织科室和个人参与培训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2、乙方签订合同后,应尽快提交项目实施计划书初稿与甲方讨论后定稿,并按计划在甲方专门负责机构的配合下进行咨询服务工作。 3、任何原因导致需要更改双方明确的项目实施计划书,乙方须与甲方商议并经同意后调整。 4、乙方应成立咨询团队,负责项目每阶段的工作服务并指定专门项目经理负责。 5、乙方咨询师应积极、主动同甲方做好咨询、访谈、测算、绩效方案定稿等工作。 6、为使项目实施顺利进行,乙方须在项目实施中做好指导、配合、培训工作等。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百分之五),乙方应先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并递交到甲方,届时不提供或滞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推迟付款,并不承担迟付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项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百分之五)。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按期交付的或乙方向甲方申请延期交付甲方同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泄密处罚规定:任何一方未履行保密协议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对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还不足以弥补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救济措施。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被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一、不可抗力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更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 二、合同变更 所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70号 | 地址: | 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