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LZC2021-C3-990530-GXCH
二、项目名称: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370744.00(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新建区三号小区生产办公综合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提供42台移动办公办案终端及服务(包括双系统移动办公办案使用服务;移动办公办案终端操作系统及软件适配服务、售后运维服务、通信套餐服务) |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服务期限:自交付运行之日起两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欣蔚,彭宁,廖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6000按600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成交情况: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排名得分分别为 : 第二名:桂林市宇宙通讯影像器材有限公司;得分:8.89;第三名:桂林柏宇商贸有限公司;得分48.82;
2.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雁山区政府大楼西侧
项目联系人:廖婷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16号5楼
项目联系人:小熊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179/20218/92ae6d2b-6215-413a-ac4f-63fa76ffdcd1">(8.6 ding)雁山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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