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送餐服务中标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送餐服务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送餐服务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5日13:30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强、邬宇宏、张晓峰、史晓婷、李叶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梦、夏波、金玲、王怡、张俊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城东湖街道大堡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广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梦、夏波、金玲、王怡、张俊***-******** | ||
附件: | |||
附件1 | LNFK(Z)2021-095 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送餐服务 采购文件.doc |
一、项目编号:LNFK(Z)2021-095(招标文件编号:LNFK(Z)2021-095 )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送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同盛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松岭路9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同盛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送餐服务 | 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送餐服务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全部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现一共拥有教职工31人,学生约500人。现通过自主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拥有大型团餐运营管理经验的专业化团餐企业为全校师生提供早、午餐,以集中配送方式进行配送服务。中标单位以服务为宗旨,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满足广大师生的用餐需要。 ★二、服务人员与保障 1、中标方工作人员要足额配置,需根据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就餐人员实际情况自行配置,保证餐食供应及时。 2、中标方工作人员要求安全可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敬业精神,具有健康证,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需附工作人员健康证及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三、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经家长委员会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80%(含)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三年。 2、服务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城东湖街道大堡村。 ★四、执行标准 1、中标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保证食堂的卫生防疫和就餐环境需符合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要求,并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2、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应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服务期内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单位须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3、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4、中标单位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五、结算方式及相关约定 1、学生餐1-6年级10元/天;教师餐15元/天。 2、学生:每月进行一次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教师:待区财政资金拨付后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采购人于提前一日将就餐人数通知乙方。 3、中标方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准时配送,并做好保温。(如有特殊情况堵车或意外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解决) 4、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六、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 早餐:6:30-7:30 午餐:11:00-12:30 2、为教师提供每日早、午餐,为学生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午餐。 3、学生午餐:一种主荤、一种副荤、一种素菜、一道热汤、米饭(不定期制作面食)。 教师早餐:一种热菜、两种焯水拌菜、粥、面食(豆浆、豆腐脑、鸡蛋、鸡蛋糕、馄饨等每周穿插添加)。 教师午餐:一种主荤、一种副荤、一种素菜、一道热汤、米饭(不定期制作面食),水果、酸奶等每周穿插添加。 ★七、中标单位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单位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单位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 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经家长委员会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80%(含)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三年。 | 学生餐1-6年级10元/天;教师餐15元/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强、邬宇宏、张晓峰、史晓婷、李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一次性收取服务费8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金额:学生餐1-6年级10元/天;教师餐15元/天。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大堡小学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城东湖街道大堡村
联系方式:徐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吴梦、夏波、金玲、王怡、张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夏波、金玲、王怡、张俊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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