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配套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清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配套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XDES-XFG09

二、项目名称:清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配套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恩施盛宜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大坝村11组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捌仟贰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清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配套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期)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维修管道1100m,新埋污水管网350m,新建排水沟150m,新建沉淀池3座,修建砖检查井12座,新建排水沟盖板2m3,硬化地坪1170㎡,新设高杆灯12套,浇筑水泥混凝土1000㎡,建设铁栏杆280m,浆砌块料210m3,新建地面钢筋漏网2t,新建防风网360㎡,新建垃圾池1座,配套315Kva专变1台,配套630kva 专变1台,安置点线路迁移,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露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鄂********5178)、专业名称:市政工程

五、评审专家名单:田昌顺、刘涛、秦美玲

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计算并优惠,本次采购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元整,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相关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咸丰县清坪镇

联系方式:151*****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22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51*****720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签发表(1).pdf
结果公告.pdf

标签: 二期 提升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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