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单位),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单位)采购的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YCFXMZX-2021-012 )已于2021年8月25日10:30在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富力中心A2栋14楼会议室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总得分 | 排名 |
1 |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费率0.1%; 账户管理费1元/户/月; 托管费率0.07%;投资管理费率(固定收益类组合0.3%;含权益类组合0.6%) | 91.71 | 1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 受托管理费率0.08%; 账户管理费1元/户/月; 托管费率0.056%; 投资管理费率(固定收益类组合 0.24%;含权益类组合 0.48%) | 84.96 | 2 |
中选结果公示至2021年8月27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监督部门/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富力中心A2栋15楼,电话:****-********)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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