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包1)(第二次)中标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包1)(第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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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包1)(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1.绵阳市隆豪农业有限公司2.三台县豪发家庭农场3.三台县金石镇乾锦农机专业合作社4.三台县花园镇绿盛种植专业合作社5.三台县龙树镇吉盛青贮黄贮加工专业合作社6.三台县古井镇民兴秸秆综合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7.三台县凯亿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 绵阳市卓诚康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1.绵阳市隆豪农业有限公司:四川绵阳三台县刘营镇石鼓坝村2.三台县豪发家庭农场:四川绵阳三台县三台县秋林镇新街3.三台县金石镇乾锦农机专业合作社:金石镇土城村五:4.三台县花园镇绿盛种植专业合作社:绵阳市三台县花园镇法源寺村村委会办公室5.三台县龙树镇吉盛青贮黄贮加工专业合作社:绵阳市三台县龙树镇路明村三组6.三台县古井镇民兴秸秆综合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台县古井镇古井村三组7.三台县凯亿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三台县灵兴镇灵兴大道8.绵阳市卓诚康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绵阳市三台县灵兴镇灵峰村三组 | ||
中标(成交)金额 | 640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包1)(第二次) 中标金额:640000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曹英江(采购人代表)、梁明霞(组长SC071210)、彭春瑛(SC*******)、王泽山(SC*******)、洪绍江(SC*******)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北坝镇北泉路83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邹生军;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利德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三台县大城建材市场3号楼1栋3层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芳云;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芳云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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