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启城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翰林启城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江西报业玖珑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翰林启城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
工程地址 | 南昌市九龙湖片区龙兴大道以南,百丈山路以东 | ||||
建筑面积 | 167844.49 ㎡ | 结构/层数 | 框剪/25层 | ||
招标范围 | 1)电梯设备制造并运输、吊运到现场,现场吊装、包装、井内搭架、电梯安装及电梯单体调试、并联调试及配合消防验收(设置专人驾驶电梯,保证消防验收顺利进行)、配合五方通话安装、报验、交付前的保管、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2)电梯安装调试使用的临时用电,由电梯安装单位就近接至总包单位临时用电配电箱并挂表计费,所需电缆由供应商提供。3)井道照明、从机房中总承包单位安装的配电箱(外部电源)至电梯配电箱的电缆及管线等费用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4)从电梯轿厢到电梯机房内的弱电监控系统(含预留视频管线及摄像机接口,摄像设备供货及安装);5)从消防控制中心到电梯机房弱电监控管线、多方对讲管线由总包单位施工,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6)牛腿采用钢牛腿,由中标单位负责供货、安装;7)电梯井道内所有预留件、预埋件、构件、机房吊钩等由总包单位负责;包含因隔层停站等原因造成的停站楼层间距过大,而需在井道内增设的薄钢板等由总包单位负责,电梯承包单位提供相关配合;8)电梯机房需提出有效防雷措施(如有因雷击造成的电梯损坏由厂家及时免费维修和免费更换);9)缓冲墩基座及机房搁机梁孔砼灌注由总包单位负责;10)施工图纸与二次深化设计图纸不符造成的改造费、开梯配合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其风险;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20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睿臣机电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 | ||||
投标报价 | *******.00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 | 注册专业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0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睿臣机电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睿臣机电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本项目因系统原因无法同步评标信息,现将第二名、第三名中标排序单位公示如下,第二中标排序单位:江西利夫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第三中标排序单位:江西豫章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公示期: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受理机构1:驻部纪检监察组,电话:****-********;异议受理机构2: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室,电话:****-********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章验证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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