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中选品种申报挂网的通知
关于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中选品种申报挂网的通知
关于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检测试剂中选品种申报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中选品种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集中带量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中选品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信息(附件1)
二、申报方式及信息维护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中选产品按照类别、报名企业名称、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中选价格直接挂网。
1.参加过我省一般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投标工作并领取过网上用户名的企业直接登录“一般耗材招标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广东)带量采购”完成信息申报。
2.未参加过我省一般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投标工作的企业登录 “一般耗材招标系统-注册生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广东)带量采购投标企业注册”完成网上注册并上传相关资质材料,领取用户名密码并及时完成信息申报。
3.申报企业要对申报信息及时跟进,对退回需修改、补充的信息按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
三、配送关系的选择及确认
1.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中选产品,也可按中选产品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2.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在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企业提出,配送企业确认,报省医疗保障局审批后,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变更。
3.申报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交易”进行配送关系的选择确认工作。
四、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及信息维护时间:2021年8月30日17:00前完成网上信息维护。
2.配送关系选择及确认时间:2021年9月2日17:00前通过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五、相关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完成企业注册、信息填报、资质证明文件上传及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请各企业认真阅读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在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指南”栏下载。
联系电话:****-*******、*******
附件:****************5.pdf" target="_blank">1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信息.pdf
****************5.doc" target="_blank">2需申报资料模板.doc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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