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中心医院恩施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检验试采购-化学发光(传染病)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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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中心医院恩施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检验试采购-化学发光(传染病)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7 14:26|发布单位:恩施市中心医院|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恩市医器(2021)41号

二、合同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采购

三、项目编号:STBN-ZC-2021-028-2

四、项目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检验试采购-化学发光(传染病)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恩施市中心医院

2.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34号

3.联系方式:****-*******

4.供应商(乙方):恩施州康欣科贸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一期金子坝村委会大楼二楼

6.联系方式:187*****3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测定试剂盒、梅毒螺旋体抗体测定试剂盒、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测定试剂盒、乙肝病毒e抗体测定试剂盒等化学发光法(传染病)检验试剂检验试剂,按甲方需求供货,结算金额在总金额*******.00元内以乙方实际供货量核算。医院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用量需求,在合同总价和品种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品种数量可调剂使用。

2、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合法的经营资质、产品资质及供货手续,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供货,无论计划品种多少、规模大小,乙方均需积极组织货源,保证甲方需求,并提供相关伴随服务。急救或紧急情况下供货不得超过24小时,一般产品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配送交货地点为恩施市中心医院器械库房或甲方指定地点,不接受快递发货。

3、服务期限:2年

4、服务地点:恩施市中心医院

七、验收日期:2021-05-07

八、验收组成员:向春林罗平谭兴文梁光军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标签: 验收 传染病 化学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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