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2253

二、项目编号:GJST-DL********-01

三、项目名称: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汕头市粤东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5,100,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覆盖广东省万里碧道近期及中期建设任务、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重点流域、全市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及重要的小型水库、重要海岸线。 经统计,汕头市涉及河流50条,水库18个,海岸线6处排查河流长度约827km,排查长度约1330km(排查长度河流以两岸计,海岸线以一侧计,湖泊水库以周长计),其余河流所涉及排污口不在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内,同时包括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挂图作战管理系统内历史排口的复核。项目内容包括人工现场排查、监测(包括现场快速检测及实验室监测)、初步溯源、内部质控、分类整治指导意见、规范化管理等, 1、开展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 开展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工作,排查范围约827km,排查长度约1330公里(河流排查长度须按两岸考虑),具体任务如下: (1)全面排查。采样人工现场踏勘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完成全覆盖、全口径的入河(海)排污口的排查、核实工作,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现场排查工作须严格按照排查手册执行。 (2)开展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对现场快速检测出现超标或存疑的排污口采样后进行复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现场快速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排污口监测是有水必测,包括现场的快速检测和实验室监测。现场快速检测是对所有具备采样条件的排污口进行检测,监测因子包括pH、高锰酸盐指数(或COD)、氨氮、总磷、流量;实验室监测是对快速检测异常(包括感官异常及快检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的排污口进行检测,排污口监测因子主要包括:pH值、盐度(选测)、COD、氨氮、总磷、总氮,对于特殊排污单位(如工业排污)根据废污水性质,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对于河口水质监测因子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要求,监测频次均为1次。 对工作范围自行抽取不小于河段总长度的1%进行内部质控,最后须出具质控报告。 (3)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对排污口进行初步溯源。 2、开展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分类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工作 (1)分类整治指导意见。在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提出排污口分类整治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进行排污口整治。 (2)规范化管理。建立入河(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入河(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方案。 分类型分步骤地指导开展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厘清污水来源和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指导县(区)对现场核查阶段形成的排污口名录进行分类整治,结合整治进度,选取10%已完成整治的重点问题排污口进行整治效果评估。至2021年12月31日1、《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2、《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名录》 3、《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分布图》 4、《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实验室检测报告》 5、《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质控报告》 6、《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指导意见》 7、《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整治效果评估报告》 8、《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方案》5,100,00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吴志芬曾爱坤张伟良龙会燕陈建乐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服务招标
100以下1.50%
100-5000.80%
500-10000.45%
1000-50000.25%
5000-100000.10%
1****-*******.05%
100000以上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本项目未单独提供标底编制服务)。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此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1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410万元×0.80%
=1.5万元+3.28万元
=4.78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4.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汕头市粤东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通过通过40.4040.009.8090.2011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5栋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址:龙湖区龙湖区logandefault

联系方式:180*****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天喜

电话:180*****237

十一、附件

1、(5-3)采购结果公示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08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整治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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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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