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寨河回族乡闫湾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崆峒区寨河回族乡闫湾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平凉市崆峒区寨河回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1-08-24 12: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1-08-26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 崆峒区寨河回族乡闫湾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001 CIC(GS)******** 工程-施工 *******.05(元)

公告内容

  • 崆峒区寨河回族乡闫湾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崆峒区寨河回族乡闫湾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经区农发《2021》1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凉市崆峒区寨河回族乡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委托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崆峒区寨河回族乡闫湾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寨河乡闫湾村,实施范围为东西长0.45公里,南北长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

    1、建设工程部分:新建公厕1座,建筑面积16.98平方米;改造文化馆,外墙真石漆372.14平方米,更换门窗,门5樘,窗户7樘,更换屋面小青瓦473.2平方米,并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泥培墙20m;卵石铺装251.4平方米;水泥砖铺装617.47平方米;条石汀步13.2平方米;安装绿化缘石531.1平方米;新建月亮门2座,长度共10.74平方米;文化墙80.6m;镂空景墙9.8m;安装石榴雕塑1座,直径2m;景观小品3个;新建垃圾收集点5处,购买垃圾收集箱18套;安装道牙127m;户外座椅18个;安装村牌1座;安装景观小品3个;村规民约宣传牌10个,民族团结宣传牌1个;拆除残垣断臂3处。

    2、绿化部分:①文化大院内绿化;栽植卫矛球8株,西府海棠7株,樱花9株,山楂树8株,柿子树6株,黄刺玫15株,月季60株,三叶草2485平方米;②沿线绿化带补植补栽;紫叶矮樱166.7平方米,冬青166.7平方米,黄杨166.6平方米,冬青(绿篱)700平方米;③现状绿化提升;栽植樱花850株,红叶李800株,百日草2400平方米,万寿菊2400平方米,田字格路肩5714.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05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30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1)建造师1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省外企业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一级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 1人:须具有有效的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的专业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1年8月24日12时00分至2021年8月26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24日00时00分至2021年8月26日18时00分提交报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崆峒区寨河回族乡人民政府

    电话:187*****547

    代理机构: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绿地广场金润国际一号楼8楼801室

    联系人:周丽娟

    电话:182*****842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进行投标竞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乡村 崆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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