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设计/开发/监理中标结果
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设计/开发/监理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设计、开发、监理竞争性谈判 | |||||||||||
采购编号: | 包采谈〔2013〕231号 | |||||||||||
评审日期: | 2013年11月05日 | |||||||||||
公示日期: | 2013年11月07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所在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二、 投标人所提供资质必须为统一法人机构; 三、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获得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投标人所投标的主要货物的投标专项授权; 五、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 六、投标人设有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正式营业机构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有足够的可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 七、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文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八、投标人所投货物需具备相关领域的成熟产品及成功客户案例; 九、投标人需具有成熟的互联网移动应用产品; 十、投标人如具有软件质量资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将优先考虑,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东河区非预算单位 |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19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
经办人名称: | 郝瑞丽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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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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