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台财行罚〔2021〕1号)
台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台财行罚〔2021〕1号)
台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台财行罚〔2021〕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中环世纪中心6幢801室
二、 基本情况
(编号1)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集聚区分局集聚区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2)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监测站长潭水库入库溪流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PM2.5来源解析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4)台州市路桥中学化学DIS数字化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5)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市入河排污口调查、整治及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6)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环保大管家”托管服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7)台州市教育局2020年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8)台州市教育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9)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能力建设仪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10)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地方艺术》教材采购项目、台州市教育局《生存36技》教材采购项目、台州市教育局《生存教育》教材采购项目、台州市 教育局《大陈岛垦荒精神》教材采购项目、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和合文化》教材采购项目,5个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均为公开招标,。
(编号11)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编号12)台州市2019年度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编号1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市千吨万人及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性核定工作及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编号1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美丽台州建设规划纲要编制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当事人在代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存在如下违法事实:编号11项目在财政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编号8项目采购文件设定了不合理的业绩要求、且将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内容列为评分内容;编号7项目评审过程中,当事人在评标现场分派专家分块打分,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编号1、2、3、4、5、6、7、8、9、10、12、13、14中,在抽取专家过程中设置回避大量专家,未依法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编号1、2、3、4、5、6、7、8、9、10、12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编号1、3、6、7、9、10、12项目未妥善保存开评标现场活动的全程音像资料。
具体有以下材料证明: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1份;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财政检查签证单17份,附件17份,询问笔录8份;
3.政采云专家库抽取管理页面截图17份。
本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已于2021年8 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于2021年8月16日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被检查单位意见反馈》,于2021年8月20日提出听证要求,于2021年8月24日提出撤回听证申请,本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于2021年8月24日终止听证程序。经本机关对《被检查单位意见反馈》审查认为,当事人对陈述申辩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规定
四、 处罚结果
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壹拾万捌仟元整(¥10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贰拾陆万壹仟捌佰捌拾捌元壹角柒分(¥261888.17元)。
五、 处罚日期:2021年08月26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台州市财政局
2、联系人:陈女士
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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