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幼儿园、夫子庙分园、琥珀分园、紫竹园分园、凤井幼儿园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市中心幼儿园、夫子庙分园、琥珀分园、紫竹园分园、凤井幼儿园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市中心幼儿园、夫子庙分园、琥珀分园、紫竹园分园、凤井幼儿园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市致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德市桃州镇中医院住院部附属楼东侧一层、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三年经营费用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中心幼儿园、夫子庙分园、琥珀分园、紫竹园分园、凤井幼儿园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顺刚、严陈芳、黄茗华、刘先国、杜守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参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2.收费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联系电话:136*****786、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A座

联系方式:马先生187*****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36*****786

十、附件:

https://pan.baidu.com/s/1Ru_WTzPJA6eDRjNtl4I4pw(提取码:vp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经营权 幼儿园 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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