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气象局伊川县气象局政府购买地方气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伊川县气象局伊川县气象局政府购买地方气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伊川政采招标(2021)0147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政分采【2021】101号
2、采购项目名称:伊川县气象局政府购买地方气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8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为保障气象监测及设备保障、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主要用于全县16个单雨量、14多要素、5个土壤水分、1个农田小气候等36个区域气象观测站的运行维护。服务周期:一年,第2、3年根据考核情况续签。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伊川县气象局政府购买地方气象服务项目 | 伊川县和风气象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荆山西路荆山公园内 | 5247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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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玮、尉玲玲、张振安、刘予凤、刘瑞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收费标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6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川县气象局
地 址: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东新街40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18室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270
2021年0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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