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大理石和水磨石及塑胶地面招标维保单位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大理石和水磨石及塑胶地面招标维保单位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北京建友皖招字【2021】第2001号-WY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大理石和水磨石及塑胶地面招标维保单位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乔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南瑞街道复地南都荟一分区410室

中标金额:209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大理石和水磨石及塑胶地面招标维保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璟、易华、谢梅、奚晓荣、籍家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918室,联系电话:183*****76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无效投标单位:

5、中标单位业绩:

①合同名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大理石、PVC地面养护项目,签订时间:2020年07月01日,合同金额:189000.00元;

②合同名称:合肥市农行园区石材养护项目,签订时间:2017年07月01日,合同金额:262500.00元;

③合同名称:长信科技大理石翻新镜面,签订时间:2021年04月28日,合同金额:4500.00元;

④合同名称:马鞍山市大华影院石材养护项目,签订时间:2019年11月05日,合同金额:23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东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918室

联系方式:吴工 18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183*****7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塑胶地面 水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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