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卖酒至蒲塘四级公路安保工程中标结果
兴业县卖酒至蒲塘四级公路安保工程中标结果
中标人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 |
浙江诸暨平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诸暨市暨阳街道陆村 | 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叁仟柒佰陆拾捌元整(¥*******.00元)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陈传贤、周祖安、肖贵式、李家银、龙威。
八、项目联系人:梁春英 联系电话:****-*******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 FAX: ****-*******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兴业县公路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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