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第四期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成交公告
南溪区第四期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溪区第四期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二、成交事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最终评审结果如下:
最终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申煜、莫小平、苏英秀 四、公告期限: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宜宾市南溪区德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Ο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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