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机务系统设备购置(第八批)项目结果公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机务系统设备购置(第八批)项目结果公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对2021年度机务系统设备购置(第八批)项目进行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包件号 | 采购物资(设备)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拟成交人 | 采购方式 |
1 | 便携式车顶绝缘检测仪、便携式机车电路检测仪、便携式走行部车载(轴温)监测装置测试仪等 | 第1名:山西锐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锐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第2名:/ | ||||
2 | 大功率吸尘设备、高压清洗机、滤网及冷却系统清洗机、轴承退套除烟装置 | 第1名:武汉铁阳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铁阳科技有限公司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第2名:上海水威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第3名:北京昊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二、公示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4日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物资部门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电话:****-*******
邮寄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202号 公司物资部门收
邮 编:030013
电子邮箱:tytljwzglc@163.com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2021年9月1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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