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0-2021-00364
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0-2021-00364
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2021-09-01 14:38:19
采购计划编号:********0-2021-00364预算金额:*******.1700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办人:杨旭伟项目负责人:高磊
合同包1(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深圳市新高度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蚝业社区兴业路2008号海滨新村18栋C801 | 5,248,959.05元 |
合同包1(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事项完成为止,暂定2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5,248,959.05 |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沈玉洁胡帼一吴石明张玉昆
采购人代表名单:赖立斌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4.812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深圳市新高度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振兴街38号三楼
联系方式:****-********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六路国金大厦406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1、(发布)招标文件-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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