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0-2021-00364

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0-2021-00364

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2021-09-01 14:38:19

采购计划编号:********0-2021-00364预算金额:*******.1700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办人:杨旭伟项目负责人:高磊

一、采购计划编号:********0-2021-00364

二、项目编号:********0-2021-00364

三、项目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市新高度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蚝业社区兴业路2008号海滨新村18栋C8015,248,959.05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事项完成为止,暂定2年详见采购文件5,248,959.05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沈玉洁胡帼一吴石明张玉昆

采购人代表名单:赖立斌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东莞市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4.812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深圳市新高度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振兴街38号三楼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六路国金大厦4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

十一、附件

1、(发布)招标文件-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9月01日


相关附件:
********0/gpx-template/2021/9/1/8a7e20f07b8d447a017b9f8e2fa14a5a.pdf">(发布)招标文件-樟木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第二、三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pdf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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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服务 示范区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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