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信息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信息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信息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9月02日15: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伟俊,陈晨,贾海宁(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老师 ***-********

一、项目编号:PYGP-2021-ZC-0615(招标文件编号:PYGP-2021-ZC-061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信息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151号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信息化系统维保服务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提供本项目所含信息化系统涉及内容的一年驻场维护服务,工作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一致。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除工作时间外成交供应商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驻场工程师到达现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成全部服务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伟俊,陈晨,贾海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3,000.00(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55号        

联系方式:贾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徐老师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服务 信息化系统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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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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