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水利局关于接受清流县现代农业大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清流县水利局关于接受清流县现代农业大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9月2日,我局接受了清流县现代农业大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21幢
邮 编:36530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清流县现代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流华盛绿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编制单位 | 三明市永绿生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编制单位 | 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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