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车辆维修定点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2021年度车辆维修定点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2021年度车辆维修定点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车辆维修定点服务

二、招标编号:JD2021-SH-0436/2021-JWSHZY-F1001

三、公示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8日

四、开标时间:2021年9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评标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冠松汽车闸北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保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海博车辆修理有限公司

七、如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我单位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八、受理异议(质疑)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怀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服务 车辆维修 年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