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南水组团DS1-04-B03地块(南康区赣南大道南侧、东山北路西侧)-

东山-南水组团DS1-04-B03地块(南康区赣南大道南侧、东山北路西侧)-

行政区:南康区
项目名称:东山-南水组团DS1-04-B03地块(南康区赣南大道南侧、东山北路西侧)
项目位置:东山-南水组团DS1-04-B03地块(南康区芙蓉北大道北侧、东北榆路东侧)
供应面积(公顷):10.93108存量面积(公顷):1.896553
土地用途:0703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住宅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一级成交价格(万元): 46731.45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约定支付日期约定支付金额(万元)备注
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21-A-005)1.禁止涉黑涉恶人员参与宗地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2.根据《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市字[2016]8号)文件精神,土地交易服务费实行减半收取;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避免异常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竞买人必须一同竞得本次一同公告的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4-B03地块、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一(工业用地),不接受上述任意一宗地的单独竞买申请。竞买人若放弃其中任意一宗地的竞价,则视为放弃所有宗地的竞价资格,未一起竞得该三宗地的,宗地成交结果无效,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4.宗地须集中配建不少于住宅对应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所列的中级装修标准进行装修,建成后无偿移交人才住房运营平台;5.住宅项目在搭配供应的朱坊乡城西大道北侧地块产业项目开工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30%;在产业项目一期建设并试生产后,允许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80%;在产业项目全部建设并竣工投产后,方可全部销售住宅用地的商品房。由南康区政府负责监管;6.宗地必须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土地使用权人:
约定容积率:
下限:1上限:2.5
约定交地时间:2021-09-02
约定开工时间:2022-06-30约定竣工时间:2025-06-30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赣州市合同签订日期:2021-09-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东山 地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