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二期第一批工位器具外委采购项目(一标段)-中标公告
新能源二期第一批工位器具外委采购项目(一标段)-中标公告
新能源二期第一批工位器具外委采购项目(一标段)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9-07 11:47:33
我公司受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对新能源二期第一批工位器具外委采购项目(一标段)项目(标段编号:0736-ZB********/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进行评议, 经评审无合格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烟台锦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报价要求 | 报价含总价及分项报价;总价应包括本项目全部产品(服务)的价款、运输、安装和调试、税等全部费用,招标方无须再向中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分项报价应分列项目单套器具的预估尺寸、价格等(附样表)。 投标报价需包含终验收合格前因产品或工艺变更造成变动的费用;项目器具数量增减变化或项目整体方案颠覆性变化等重大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长春市华通机械电器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修正; 2)投标报价不得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三:即墨市林杰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8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的制造业器具制造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验收资料或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用以说明具备所投标相关器具的制造调试能力。 | 不合格 |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龙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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