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整改任务办理结果公示

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整改任务办理结果公示

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整改任务办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6 09:58来源: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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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办理情况
  扬尘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绿园区长春市润德商砼有限公司、绿园区吉林省顺发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朝阳区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新区吉林省龙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德惠市吉林省永春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商砼混凝土搅拌站基本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造成商砼站附近道路雨天泥泞,晴天扬尘,环境恶劣。德惠市砖场、砂场、商砼等建材生产加工场所、物料存储、道路运输等环节扬尘管控措施严重缺失,扬尘污染严重(整改任务序号3.3)。
  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承办单位: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办理情况:
  1.汽开区制定并下发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汽开环领〔2021〕1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汽开环领〔2021〕3号)和《汽开区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高位统筹扬尘监管整治工作。区生态环境领导小组督导全区各监管单位严格按方案要求、措施和标准开展商砼扬尘监管工作,定期调度监管情况和治理进度,对监管不利,治理效果不明显的监管单位,及时督导、督办,务必高质量完成商砼混凝土搅拌企业扬尘整改工作任务。
  2.汽开区城管局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扬尘治理。严格按照《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范渣土运输管理审批和运输车辆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遗散、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开展了联合执法,强化联防联控。
  3.汽开区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机械化清扫方案》和《机械化清扫作业考核制度》,增加机械化清扫作业班次,提升道路洗扫作业标准,降低道路含尘量。扩大机械化清扫覆盖率。针对高温及扬尘等特殊天气,制定专项作业方案,适时开展洒水降温及降尘工作,保障道路环境整洁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道路保洁,督导道路保洁单位实施洒水降尘、适时开展雨中除尘作业,加大机械化保洁清扫力度和作业覆盖面,达成主次街路机械化清扫率100%的工作要求。
  4.汽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区内商砼混凝土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压实监督责任,督导企业压实内部环保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
  二、公示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9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汽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朱亮 徐颀 电话:********

标签: 任务 反馈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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