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0020-1 采购人(全称):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三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岳麓高新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002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1、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评估服务;2、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技术支撑服务;3、园区季度日常环保巡查;4、环境政策法规培训服务;5、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诊断、系统解决方案;6、更新“一园一档”,建立“一企一档”;7、2020年度、2021年园区自评估报告与信用评价编制;8、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9、中央环保督察专项技术支持;10、年度各类其他事项。 | 项 | 1 | 787800 | 合计金额小写: 787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捌万柒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内容 (一)基础服务 (1)、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评估服务(预计数量30个):对拟入园项目30个,从项目选址、环境政策(园区规划、“三线一单”、总量控制)、环境风险等方面充分评估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评估意见。 (2)、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技术支撑服务(服务期限1年):①协助环评审批全过程,包括:进窗预审、协助评审会、报批复核、协助拟批文;②指导企业竣工环保验收及备案;③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及备案;④指导新入园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事宜,协助园区加强证后管理;⑤问题企业现场整改指导,协助验收及销号。 (3)、园区季度日常环保巡查(4次):主要包括巡企业、巡河道、巡排口、巡监测站点等,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溯源,并出具季度巡检报告,共计4份。 (4)、环境政策法规培训服务(2场):组织环保培训2次,培训主题:①固废污染防治法与企业如何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与企业如何持证排污及自证守法。 (二)专项服务 (5)、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诊断、系统解决方案(1项):①问诊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②问诊已建、在建、拟建企业排污现状;③问诊区内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④问诊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转情况;⑤问诊区区域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以上问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 (6)、更新“一园一档”,建立“一企一档”(一年100个):按照湘环函〔2020〕39号,对“一园一档”52项内容进行完善及更新,建立本年度首批100个企业档案,含环评、验收、应急预案、排污许可、监察记录等内容。 (7)、2020年度、2021年园区自评估报告与信用评价编制:①形成园区2020年和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各1份,并通过省级评审,形成最终的成果资料,含电子档、纸质档(2项);②形成园区2020年和2021年度信用评价报告各1份,通过省级评审,形成最终的成果资料,含电子档、纸质档(2项)。 (8)、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1项):形成《岳麓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编)》,完成省市两级备案。 (9)、中央环保督察专项技术支持(1项):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成立专项应急小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对督察组交办的所有信访件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赶赴现场实地勘察,及时完成信访件的调查报告。②对未办结信访件进行跟踪调查,编制实地勘察过程中发现的调查情况说明及各类汇报材料;③统计信访件中涉及的整改内容,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定期出具整改工作进度汇报;④针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出具监测快报。 (10)、年度各类其他事项(1项):①岳麓高新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1份;②关于岳麓高新区2021年度岳麓区对园区绩效目标任务;③关于岳麓高新区2021年度蓝天保卫战环保目标责任工作(年终考核)。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9-01 ——2022-09-01 3.2 履行地点: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项目最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评估服务初审意见30份;(2)园区季度巡检报告4份;(3)环保培训宣讲及培训材料2份;(4)园区环境问题诊断及解决方案报告1份;(5)2021年岳麓高新区一园一档文档1份、100家企业一企一档文档;(6)2020年年度园区自评估报告与信用评价报告;(7)2021年度园区自评估与信用评价报告;(8)中央环保督查专项技术支持汇报材料;(9)《岳麓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编)》;(10)岳麓高新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11)关于岳麓高新区2021年度岳麓区对园区绩效目标任务;(12)关于岳麓高新区2021年度蓝天保卫战环保目标责任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63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合同7天内付款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63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6个月后付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51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年度完成付4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湖南三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岳麓区仲裁委员会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 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合同以与岳麓高新区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岳麓学士街道岳麓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519号聚合工业园15栋401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