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动车段动车组三级修厨房检修业务外包谈判招标结果公示
沈阳动车段动车组三级修厨房检修业务外包谈判招标结果公示
沈阳动车段动车组三级修厨房检修
业务外包谈判招标结果公示
使用单位名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动车段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777号
联系方式:182*****299
项目名称:沈阳动车段动车组三级修厨房检修业务外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沈东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71号
成交金额:*******.00元(不含税),大写:壹佰捌拾贰万贰仟零叁拾陆圆整
自采成交情况:
1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最高成交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1 | A01 | CR400BF型动车组厨房系统检修 | 组 | 2 | 55000 | 13 |
2 | A02 | CR400BF型动车组车钩及车端连接系统检修(自动车钩、半永久车钩、开闭机构) | 组 | 2 | 109700 | 13 |
3 | A03 | CR400BF型动车组空调检修 | 组 | 2 | 138000 | 13 |
4 | A04 | CR400BF型动车组减振器检修 | 组 | 2 | 296400 | 13 |
5 | A05 | CR400BF型动车组自动过分相装置检修 | 组 | 2 | 31100 | 13 |
6 | A06 | CR400BF型动车组电茶炉检修 | 组 | 2 | 20218 | 13 |
7 | A07 | CR400BF型动车组内部门检修 | 组 | 2 | 34300 | 13 |
8 | A08 | CR400BF型动车组座椅(含VIP座椅)检修 | 组 | 2 | 226300 | 13 |
-
谈判小组采购人员名单:韩禹、刘才华、唐帅、董志强、张天娇、贾迪飞、刘亮宇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动车段
2021年9月3日
附表:
1.评委签到表:
2.二次报价:
3.结果公告:
4.评审报告:
5.业务外包审批表:
沈阳动车段内部采购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CR400BF动车组厨房、车钩、空调检修等项目业务外包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动车段
2021年8月30日
CR400BF动车组厨房、车钩、空调检修等业务外包项目,经集团公司批准通过,项目准备交由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沈东分公司完成,项目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大修。根据(沈铁财﹝2021﹞132号)《沈阳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20﹞4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采用内部谈判方式采购。以下沈阳动车段简称甲方,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沈东分公司简称乙方。
一、项目名称:CR400BF动车组厨房、车钩、空调检修等项目业务外包
二、项目概况:
1.CR400BF型动车组厨房系统电气化集成度高,对检修人员技术能力要求高,为保证检修生产进度及质量,计划将厨房系统检修进行业务外包。此外,厨房系统是旅客服务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厨房系统故障严重影响旅客乘坐舒适度,通过业务外包专业厂家,可提高集便系统检修质量,降低运用故障率,在售后服务方面可以借助厂家售后人员、技术优势完成对运用临时故障的处理。现将厨房系统检修业务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业务外包。
2.CR400BF型动车组车钩及车端连接系统检修(自动车钩、半永久车钩、开闭机构)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检修偶发故障多,料件供货周期长,为保证检修生产进度及质量,计划将车钩及车端连接系统检修进行业务外包。现将车钩及车端连接系统检修业务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业务外包。
3.CR400BF型动车组空调系统是旅客服务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动车组运用中空调故障率较高,空调故障严重影响旅客乘坐舒适度。通过专业厂家的检修,可提高空调检修质量,降低运用故障率,在售后服务方面可以借助厂家售后人员、技术优势完成对运用临时故障的处理。现将空调系统检修业务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业务外包。
4.我段受技术条件、工装设备限制,暂不具备CR400BF型动车组减振器检修能力。
5.我段受技术条件、工装设备限制,暂不具备CR400BF型动车组过分相装置分解检修能力,为确保检修质量及检修生产顺利进行,计划将过分相装置检修业务外包,采用返厂检修的形式。
6.CR400BF型动车组电茶炉检修偶发故障高,个别物料采购周期长,为保证检修生产进度及质量,计划将电茶炉检修进行业务外包。此外,电茶炉是旅客服务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动车组运用中电茶炉故障率较高,电茶炉故障严重影响旅客乘坐舒适度,通过业务外包专业厂家,可提高电茶炉检修质量,降低运用故障率,在售后服务方面可以借助厂家售后人员、技术优势完成对运用临时故障的处理。现将电茶炉检修业务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业务外包。
7.CR400BF型动车组内门检修对检修人员作业经验要求高,检修偶发故障多,料件供货周期长,为保证检修生产进度及质量,计划将内门检修进行业务外包。此外,内门是旅客服务设施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业务外包专业厂家,可提高内门检修质量,降低运用故障率,在售后服务方面可以借助厂家售后人员、技术优势完成对运用临时故障的处理。现将内门检修业务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业务外包。
8.CR400BF型座椅检修(含VIP座椅)属劳动密集型作业,检修工作量大,需要作业人员较多,通过业务外包可节省作业人员从事其他作业项目。此外,座椅是旅客服务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影响旅客乘坐舒适性,在售后服务方面可以借助厂家售后人员、技术优势完成对运用临时故障的处理。为保证检修生产顺利进行,现将座椅检修业务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业务外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维修产品装车动车组的主机厂或维修产品装车动车组的主机厂审查合格并下发维修资质的维修厂。
2.维修项目在局集团公司下发的《所属企业自主、代理产品和自主服务目录》内或项目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内部谈判采购方式:
1.动车段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邀请函,并提供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样式。
2.被邀请的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密封(U盘和相应文件密封在一起,不单独接收U盘)。
3.动车段收到《响应文件》后,组织谈判小组成员进行审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动车段组织被邀请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谈判,谈判现场公开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对执行的技术标准、售后服务及要求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确定,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CR400BF型动车组厨房系统检修
1.执行的技术标准:按照铁机辆【2020】35号《CR400AF/BF平台动车组三级检修规程》执行。
2.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2.1 餐车设备
厨房设备所有不锈钢件锈蚀时除锈处理或更换。厨房无油污积垢。检查各部接线端子压接紧固、正确、无毛刺、裸接现象,冷压端子表面无灼伤痕迹。导线连接可靠。导线防护齐全,线号标识清晰。管路无泄漏。
2.1.1展示柜模块和冰箱模块
冰箱安装状态良好,功能正常。冰箱门封条无缺损,冰箱柜门锁闭正常。展示柜安装状态良好,功能正常。展示柜玻璃无破损,柜门锁闭正常,门密封条无缺损;展示柜照明灯无损坏。温度控制器性能良好,显示正常,温度调节作用正常。冷凝水排放管路连接紧固,无泄漏。展示柜和冰箱各配件完好、齐全。
2.1.2洗涤模块
储藏柜折页安装牢固,门开关顺畅、无卡滞;台面密封胶无缺损;工作区照明灯正常,无损坏;清洁通风格栅表面。抽屉导轨推拉顺畅、无卡滞。厨房开水炉烧水箱、储水箱除垢;开水炉中各水管连接接头无松动和漏水;清洁开水炉接水盘滤网和进水过滤网。消毒柜功能正常。清洁过滤器;洗池下部各水管连接接头无松动,无泄漏;电磁阀、手动阀、水龙头等功能正常;漏水报警器安装牢固且功能正常。排水管路清理,无堵塞。清洁洗池污水箱内部。
2.1.3烹饪模块
2.1.4加热模块
储藏柜门开闭良好、无卡滞;抽屉导轨功能正常;台面周圈密封胶无缺损。清洁通风格栅表面。插座功能正常、无烧损,防溅盖无裂纹。排风机工作正常。接水盘功能正常。
2.1.5保温柜
保温柜配件齐全,无破损、缺失。保温柜门密封条无缺损,密封良好。柜门开关正常。保温柜功能正常。加热管、轴流风机、温控器、超温保护等功能正常。
2.1.6吧台模块和灭火器模块
吧台上部聚光灯及工作区照明灯功能正常;大理石工作台表面清洁,台面不许有长度大于200mm 或宽度大于3mm 或损坏面积超过10mm×10mm 的划伤、蹭伤,台面周圈密封胶无缺损;抽屉、活门配件齐全,滑道、门开闭顺畅无卡滞,锁闭机构功能正常。扶手安装牢固。插座功能正常,防溅盖无裂纹。上部挡板锁定牢固,锁闭机构功能正常。灭火器座固定牢固且功能正常。柜门安装状态良好,门锁闭机构功能正常。显示屏功能正常。
2.1.7控制柜模块和小推车模块
可接触的部位无锐角、锐边和毛刺,无划手现象。柜体外观无异状,内外部配件齐全,作用良好;门锁、门铰链、门锁勾、箱体基座安装螺钉无松动,门体无晃动。设备标识字迹图案清晰,无脱落或破损。电气箱内部清洁,各电器元件齐全,安装牢固,各部接线端子压接紧固、正确、无毛刺、裸接,接线无烧损、老化现象。电控箱各接触器、中间继电器、空气开关导线固定良好,无缺相,触点无烧损、粘结,接触器动作无异响;熔断器座无变形、触点无烧损;检查电器各接插件作用良好,不良者修复或更换。按下测试漏电断路器的测试按钮“T”,漏电断路器动作正常。指示灯、蜂鸣器、按钮、旋钮功能正常。小车划锁功能正常。
2.2厨房系统内部供水系统
厨房系统内部管路连接紧固,无泄漏。
2.3吧台内液位显示装置
清洁液位显示器表面,液位显示器表面显示内容清晰。液位显示器功能不良时更新。
2.4厨房系统电热开水炉
检查电控箱、辅助电器盒安装牢固,各部接线端子压接紧固,接线无烧损,绝缘皮无破损。开水炉漏电保护器、断路器、排水按钮、漏水按钮等电气元件无烧损。检查信号线、电源接头无烧损和过热。线圈表面无破损;铜带与线圈保护盘之间是否有松动,如果有松动则应用耐高温硅胶紧固使其在线圈保护盘中不松动;查看线圈保护盘完好;线圈陶瓷盘完好。门锁外观无损坏;锁止功能正常,无卡滞及晃动间隙等缺陷,损坏时需更换。所有固定螺钉安装牢固、无松动、无变形;清洗Y 型过滤器,更新净水过滤器滤芯、加热腔密封圈。电磁阀、水位传感器功能正常,损坏时更换。检查各水管是否固定牢固、无松动,要求无漏水;各水管连接接头无松动、漏水。对开水炉烧水箱、储水箱、水龙头进行除垢清洗。性能试验:绝缘电阻:冷态不小于20MΩ,热态不小于2MΩ。功率测试:在额定工作条件下,测试功率大于4.05kW,小于4.73kW。储水箱注满水后关闭电源,保存12 小时后,加热腔不得有漏水现象。波纹管连接处漏水时须紧固螺母,水箱漏水时须更换。检修完成后进行性能试验,功能正常。
2.5厨房吧台内各木质零部件
柜体内部吸除浮尘,木质部件外部表面无污垢。各木质零部件安装牢固。木质表面无严重损伤,外装饰面在可视区域内长度大于200mm 且深度大于1mm,宽度大于3mm 且深度大于1mm,破损面积大于30mm×30mm 时进行表面修饰处理。门板无影响安装锁闭功能的变形。木质门开闭灵活,门锁、铰链功能正常。木质部件内配件无缺失,安装状态良好,功能正常。清理垃圾箱间壁门上的垃圾投放口盖,投放口盖表面无污渍、锈迹、凹凸、变形等。投放口盖安装牢固,转动良好。投放口盖弹簧状态良好,弹簧缺失、断裂导致投放口盖无法关闭严密时更换弹簧。间壁PC板安装状态良好,透明板有长度超过30mm 的可见划伤或影响广告纸视读的磨损须更换。
2.6厨房系统内插座
检查插座零部件齐全,表面清洁,安装牢固,接线紧固,作用良好,功能正常;破损、烧损或作用不良时更换。
2.7厨房门
门铰链转动、固定良好,门开闭转动灵活,无卡滞和异响,门锁开闭功能良好。门板表面无严重损伤,外装饰面在可视区域内长度大于100mm 且深度大于1mm,缺损面积大于20mm×20mm 时进行表面修饰处理。门板无影响安装锁闭功能的变形。门下部踢脚板开胶、变形时修复。
2.8附件
厨房内垃圾箱:厨房内垃圾箱组装部件安装牢固,无损伤。厨房内垃圾箱表面无变形,面板铆接、密封良好。灭火器箱:灭火器安装座、卡簧和灭火器箱安装牢固,无损伤。翻转无卡滞,减振垫状态良好。
2.9厨房电气控制柜
清洁可触及柜体部位。各电气元件安装牢固,外观清洁,无烧损及影响功能的机械损伤。可视部位安装螺栓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各连接线缆无异常老化且无过热变色及机械损伤,带保护的电缆防护状态良好,固定牢固,电缆线号、设备标识齐全清晰;可视部位端子压接牢固,无烧损、锈蚀。各插头或连接器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接地线无破损,安装牢固;螺栓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端子排安装牢固,无破损、变色。各标志牌显示正确,字体清晰,器件布置图固定良好。可视部位防寒材状态良好无破损。
2.10厨房内配线及线槽
可见部分配线防护套完好,无破损,固定良好。可见部位电缆绝缘层龟裂、油浸、变质、热损时更新,局部硬伤不损伤线芯时修复或更新(除网络信号电缆外)。接地线安装良好,铜编织电缆断线超过10%或断股时更新,拆解的铜编织电缆的端子镀层损坏时修复镀层或更新。可视部位线槽吊耳螺栓无缺失、松动,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连接器外壳可视区域无影响功能的机械损伤、变形。密封用腻子破损、剥离时修复或更新。
(二)CR400BF型动车组车钩及车端连接系统检修(自动车钩、半永久车钩、开闭机构)
1.执行的技术标准:按照铁机辆【2020】35号《CR400AF/BF平台动车组三级检修规程》执行。
2.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2.1全自动车钩检修主要内容:
2.1.1清洁车钩钩体、缓冲器及连挂表面,电动钩头干燥清洁,零部件无损伤和锈蚀。紧固件安装牢固无缺失,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
2.1.2车钩端面主风管、制动管和解钩管无损坏,零件无缺失,气密性良好,前端密封圈更新。
2.1.3机械车钩、钩舌、连挂杆、拉簧状态良好,无损坏,连挂组成转动灵活。拉簧配合良好,损坏的弹簧更新。
2.1.4测量钩锁间隙,磨耗件磨损超限时更新。
2.1.5检测电动钩头凸出机械钩头的平均距离小于2mm,且电钩伸缩自由,超出尺寸范围时调整推送机构压簧长度。
2.1.6目视检查下卡环上的孔无堵塞,且螺栓与下卡环缝隙注满润滑脂,卡环损坏时更新。
2.1.7各排水孔无堵塞,接地线无损坏、松动。
2.1.8手动解钩装置功能正常。
2.1.9缓冲器无漏油,轴向无转动。
2.1.10对中装置无损坏、变形和零件缺失,功能良好。
2.1.11车钩橡胶支撑损坏时更新。
2.1.12电气车钩翻盖机构及电气车钩密封圈无损坏。
2.1.13机械指示开关和电气车钩位置指示开关功能正常。
2.1.14电气车钩接触体(包含动触头、静触头、插针组件和插孔组件)无损坏、变形、缺失,动触头回弹功能正常。
2.1.15压溃管触发指示钉状态正常,无脱落,压溃管无触发。
2.1.16电线电缆无破损,破损时修复或更新。
2.1.17清洁和润滑。
a)机械车钩:清洁机械车钩,车钩钩体、缓冲器及连挂表面锈蚀时除锈、补漆,车钩头润滑部位见下图1。
图1-机械车钩
b)电气车钩:清洁电气车钩,导向杆清洁干燥无油脂,密封圈无破损,电气清洁及润滑部位见图 3-2。(适用于短编组动车组)
图2-电气车钩
2.1.18功能试验检查。
2.2半永久车钩检修主要内容:
2.2.1缓冲器轴向无转动、漏油。清洁牵引杆可视部分,除油并重新涂抹润滑脂。
2.2.2目视检查车钩零部件无损伤和锈蚀,修补油漆破损部位。
2.2.3目视检查车钩、缓冲器、安装座和卡环各零部件无损坏和裂纹。
2.2.4连接螺栓和螺母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
2.2.5上下卡环间充满润滑脂,下卡环排水孔畅通无堵塞。
2.2.6压溃管触发指示钉状态正常,压溃管无触发。
2.2.7半永久车钩连接部位检修:
a)动车组解编检修时,清洁车钩卡环和卡环结合环部位并除油,车钩上卡环的结合环部位无损伤和裂纹,重新涂抹润滑脂。车钩风管接头内的密封垫圈更新;卡环固定螺栓、螺母和垫片更新。
b)动车组不解编检修时,目视检查下卡环上的孔无堵塞,卡环注满润滑脂。卡环上的螺钉和螺母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车钩风管接头气密性良好。
2.2.8接地线无破损,连接紧固。
2.2.9功能试验检查。
2.3过渡车钩检修主要内容:
2.3.1清洁并目视检查过渡车钩各零部件无锈蚀。
2.3.2修复车钩头表面、凹凸锥及车钩上油漆破损部位。
2.3.3清洁钩舌、钩头板凹槽和扭力弹簧,钩舌、钩头板凹槽重新涂抹润滑脂。
2.3.4车钩锁转动正常。
2.3.5过渡车钩与自动车钩钩头配合良好,功能正常。
2.3.6过渡车钩箱车钩箱安装牢固,安装座上的胶皮及绑带安装牢固,无缺失。过渡车钩箱可视部位焊缝无裂纹,修复油漆破损部位。
2.3.7功能试验检查。
2.4开闭机构检修主要内容:
2.4.1清除开闭机构内杂物,清理气缸杆部活动接头、锁销、限位开关、空气配管、气缸等部件表面的灰尘和污垢。
2.4.2各部件安装良好,主体框架、滑动面板、螺栓、螺母无松动、缺失,气缸、管路无泄漏,气缸漏气试验满足要求。
2.4.3防尘罩、波纹管等橡胶件状态良好,无裂纹、破损。
2.4.4可视可操作范围紧固件安装状态良好,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
2.4.5检测开闭气缸限位开关功能正常。
2.4.6开闭机构动作顺畅,动作停顿、卡滞时对运动部位润滑。
2.4.7清理开闭机构内部轴承表面污垢,轴承安装良好,表面无磨损、开裂。
2.4.8检查手动解锁装置及锁闭标识,失效时修复或更新。
2.4.9头罩关闭且机构完全锁闭时,固定罩底部锁闭标识与解锁杆锁闭刻度对齐。手动解锁装置的锁块与锁孔搭接量不小于 8mm。(适用于长编组动车组)
2.4.10功能试验检查。
2.5前照灯检修主要内容:
2.5.1外部各灯罩清洁,无污垢,无贯穿裂纹,密封良好,内部无进水、污渍,无明显水雾。
2.5.2外部各灯安装牢固。
2.6前罩检修主要内容:
2.6.1清洗前罩(开闭罩与固定罩)外表面,清除前罩内杂物。
2.6.2前罩各部位状态良好,有划痕、破损、裂纹、锈蚀等不良时进行修复,无法修复时更新;开闭罩中缝及周圈P 型橡胶圈破损时更新(CR400AF-0207 除外)。
2.6.3开闭罩(除底面外)与车体间隙均匀,中缝间隙为6~12mm;P 型橡胶圈与前罩内外表面紧密贴合,无闪缝。
2.6.4前罩紧固件状态良好,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
2.7双方职责
2.7.1乙方在维修中所采取的任何配件替代、造型变化、结构改动等,必须提前报甲方确认,关键零部件选型、更换要取得甲方认可及批准。
2.7.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单个配件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时或整体部件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将更换下的单个配件或整体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按规定报废处理。
2.7.3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整改意见完善产品和技术文件。
2.7.4乙方自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装及特殊工具,乙方维修系统所使用的自带设备等器具必须是合格产品。
2.7.5甲方和乙方为包工包料的合作模式,乙方向甲方提供车钩系统、开闭机构三级修必换件清单,甲方按照清单更换配件数量对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异常修备件不包含在此清单中。
2.7.6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7.7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7.8乙方配件清单未提及的配件在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
2.7.9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三)CR400BF型动车组空调检修
1.执行的技术标准:按照铁机辆【2020】35号《CR400AF/BF平台动车组三级检修规程》执行。
2.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2.1空调系统
客室及司机室空调机组检修时结合《铁路动车组空调检修技术条件》执行。
2.1.1总体要求
1)空调机组外观完整,紧固件安装牢固、无缺失;机组盖板无裂损,冷凝风机导流圈及网罩焊点无开焊,胶条破损或老化时更新。
2)空调机组连接器安装牢固,外表面无烧损痕迹,配线可视部分无损伤。
3)可视范围内检查机组冷凝排水管路连接完整、通畅,安装牢固。
4)制冷管路泄漏量不大于 14g/a。
5)清洁检查电热器、冷凝风机、压缩机、蒸发风机,功能正常。
6)客室空调混合风过滤网更新。
7)隔热层完整,无脱落。
2.1.2 客室空调
1)清洁冷凝腔、蒸发腔,冷凝器、蒸发器,冷凝器、蒸发器管路破损修复或更新,翅片倒伏时修复;蒸发腔盖板隔热层破损时修复。
2)蒸发腔盖板及冷凝腔盖板紧固件更新。
3)气管路状态良好,无松脱。
4)冷凝器风机叶片损坏和变形时更换,叶片旋转方向标识清晰,手动旋转冷凝风机无卡滞。
2.1.3 司机室空调
1)清洁冷凝器,冷凝器管路破损时修复或更换,翅片倒伏时修复。
2)冷凝风机叶片损坏和变形时更换,手动旋转冷凝风机无卡滞,通电检查冷凝风机运转无异常振动及异音。
3)司机室压缩冷凝单元可视部件安装牢固,隔热层完整,无脱落。
4)司机室空调压缩冷凝单元安装座减振垫状态良好,裂纹长度大于 5mm 时更新; 安装螺栓齐全,无松动。(适用于 CR400AF 平台动车组)
5)各软风道状态良好,控制开关动作良好,各出风口外观状态良好。(适用于CR400AF平台动车组)
6)新风机功能正常;蒸发腔滤网更换;通风机叶轮无损坏、变形。(适用于 CR400BF平台动车组)
7)清洁蒸发器,制冷管路破损时修复或更换,翅片倒伏时修复。(适用于 CR400BF平台动车组)
2.2 采暖系统
2.2.1 风扇加热器
1)加热器安装牢固,罩板安装良好,吸除表面浮尘,功能正常。
2)加热器无破损,可视紧固件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连接器接线牢固无松动,线缆无烧损。
3)温控开关外观状态良好,无破损、锈蚀。
2.2.2 风道加热器
目视检查风道加热器,电热管开裂、鼓包时更新,接线端子、烧损和变色时更新,可视紧固件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连接器接线牢固无松动,线缆无烧损。
2.2.3 CR400BF 平台动车组卫生间加热器
卫生间加热器安装牢固,罩板安装良好,表面清洁,功能正常。
2.3 通风系统
2.3.1 机组新风门
1)清洁空调机组新风格栅、新风压力波阀,表面无油渍和灰尘,温度传感器、气缸、气路电磁阀、磁感应开关、雨水分离器等部件无损伤。
2)气管路无损伤,电缆及插头无烧损。
3)新风门密封胶条状态良好。
4)疏通头车压力波保护装置取压管。
2.3.2 废排单元
1)目视检查废排单元及车下废排风道吊装螺栓防松标记清晰无错位。
2)气缸及磁感应开关等部件无损坏;气管路无损伤;电气插头无严重烧损。
3)废排风机功能正常。
4)清洁废排风机叶轮、叶片。
5)风门密封胶条状态良好。
2.3.3 风道和混合箱
1)清洁卫生间、配电柜、盥洗室、车窗上部、机械师室、乘务员室各风口格栅可视部位表面灰尘。
2)观光区风道伺服电机功能正常。
3)目视检查车下废排风道安装状态良好。
4)消音风道外观状态检查,部件无缺失,风道伺服电机功能正常。(适用于 CR400BF平台动车组)
5)目视检查混合箱内线缆无烧损,连接器插座插头有缩针、插孔损坏、变形、烧蚀等现象时更新,混合箱风门动作正常。(适用于 CR400BF 平台动车组)。
2.4 空调通风系统试验
2.4.1 空调各工况(制冷或采暖在外温许可时进行)运转功能正常、空调本控屏无故障报出。
2.4.2 压力波保护功能正常。
2.4.3 废排风机功能正常。
2.4.4 观光区配备风量调节器的,风量调节功能正常。温度调节功能正常。
2.5双方职责
2.5.1乙方在维修中所采取的任何配件替代、造型变化、结构改动等,必须提前报甲方确认,关键零部件选型、更换要取得甲方认可及批准。
2.5.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单个配件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时或整体部件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将更换下的单个配件或整体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按规定报废处理。
2.5.3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整改意见完善产品和技术文件。
2.5.4乙方自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装及特殊工具,乙方维修系统所使用的自带设备等器具必须是合格产品。
2.5.5甲方和乙方为包工包料的合作模式,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级修必换件清单,甲方按照清单更换配件数量对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异常修备件不包含在此清单中。
2.5.6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5.7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5.8乙方配件清单未提及的配件在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
2.5.9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四)CR400BF型动车组减振器检修
1.执行的技术标准:按照铁机辆【2020】35号《CR400AF/BF平台动车组三级检修规程》执行。
2.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2.1一系垂向减振器、横向减振器、二系垂向减振器、抗蛇行减振器、电机减振器分解检修。活塞杆杆身镀层有压痕、阶梯状磨耗、不均匀磨耗、影响使用的纵向划痕等时重新电镀抛光或更换。橡胶密封件更新,橡胶波纹管破损者更新,其它各零件有损伤或磨耗不良等缺陷时须更换。减振器两端橡胶节点表面裂纹深度大于1mm 或橡胶与金属硫化部位开裂长度大于1/6 圆周时更新。减振器节点芯轴镀锌层表面须清洁,金属外露表面涂抹防护蜡。重新组装时注入新减振器油。组装完毕后,油压减振器须进行性能试验,示功图不许有畸形、突变。试验合格的减振器按规定横放8h,无泄漏现象。减振器检修后重新喷涂油漆。
2.2双方职责
2.2.1乙方在维修中所采取的任何配件替代、造型变化、结构改动等,必须提前报甲方确认,关键零部件选型、更换要取得甲方认可及批准。
2.2.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单个配件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时或整体部件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将更换下的单个配件或整体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按规定报废处理。
2.2.3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整改意见完善产品和技术文件。
2.2.4乙方自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装及特殊工具,乙方维修系统所使用的自带设备等器具必须是合格产品。
2.2.5甲方和乙方为包工包料的合作模式,乙方向甲方提供减振器三级修必换件清单,甲方按照清单更换配件数量对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异常修备件不包含在此清单中。
2.2.6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2.7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2.8乙方配件清单未提及的配件在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
2.2.9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五)CR400BF型动车组自动过分相装置检修
1.执行的技术标准:按照铁机辆【2020】35号《CR400AF/BF平台动车组三级检修规程》执行。
2.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2.1自动过分相装置
信号处理器和各感应接收器各部件无丢失,安装支架无破损、裂纹,紧固件状态良好,无松动。
2.2信号处理器
2.2.1清洁信号处理器外壳。
2.2.2外观检查指示灯及开关无损坏,航空插头插针无折损、缩针、熔损等。连接器密封圈无破损。
2.2.3清洁电路板,电路板印刷线路清晰,无过热变质;金属箔无脱起基板现象,各元器件无过热变色,电容无鼓包;元件焊点牢固、光洁,无虚焊、开焊及短路。
2.2.4检查PLC 模块表面清洁,安装牢固,可编程控制器内部无灰尘。
2.2.5测试信号动作时间、信号脉宽、门槛值满足要求。
2.2.6用DC500V 兆欧表测量X1、X2 插座芯子的短接点对外壳(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MΩ。
2.3感应接收器
2.3.1车载感应器外观无影响性能及安装的缺陷,出现以下情况时更换:
2.3.2深度大于8mm 的外观破损或安装孔破损。
2.3.3直径大于15mm 或破损长度大于50mm,且深度大于等于3mm 的外观破损或安装孔破损。
2.3.4深度大于等于3mm 的外观破损累计面积的百分比达到10%或相邻破损累计面积百分比达到3%。
2.3.5深度大于等于2mm 的外观破损累计面积的百分比达到23%或相邻破损累计面积百分比达到10%。
2.3.6深度小于1mm 的外观破损累计面积的百分比达到30%。
2.3.7尼龙管接头存在开裂、松动等不良状况。
2.3.8感应接收器连接车体的信号检查,转换插座体完好,连接导线完好。
2.3.9感应接收器从安装支架上拆下清洁并外观检查。
2.3.10航空插头无折损、缩针、熔损等,连接状态良好,连接器密封圈无破损。
2.3.11测量各感应接收器插孔1 和2 之间的阻值为550~650Ω。
2.3.12用DC500V 兆欧表测量插孔1 和2 对3 孔、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
2.4组装测试
2.4.1信号处理器和各感应接收器安装紧固、无松动,各个连接件接触良好;感应接收器安装尺寸符合限度表规定。
2.4.2过分相系统性能试验(系统自检、试验按钮试验、划磁铁试验相应指示灯及逻辑控制)功能正常。
2.5双方职责
2.5.1乙方在维修中所采取的任何配件替代、造型变化、结构改动等,必须提前报甲方确认,关键零部件选型、更换要取得甲方认可及批准。
2.5.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单个配件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时或整体部件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将更换下的单个配件或整体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按规定报废处理。
2.5.3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整改意见完善产品和技术文件。
2.5.4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六)CR400BF型动车组电茶炉检修
1.执行的技术标准:按照铁机辆【2020】35号《CR400AF/BF平台动车组三级检修规程》执行。
2.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2.1电开水炉
2.1.1检查电控箱、辅助电器盒安装牢固,各部接线端子压接紧固,接线无烧损, 绝缘皮无破损。开水炉漏电保护器、断路器、排水按钮、漏水按钮等电气元件无烧损。 检查信号线、电源接头无烧损和过热。
2.1.2线圈表面无破损;铜带与线圈保护盘之间是否有松动,如果有松动则应用耐 高温硅胶紧固使其在线圈保护盘中不松动;查看线圈保护盘完好;线圈陶瓷盘完好。
2.1.3门锁外观无损坏;锁止功能正常,无卡滞及晃动间隙等缺陷,损坏时需更换。 所有固定螺钉安装牢固、无松动、无变形;
2.1.4清洗 Y 型过滤器,更新净水过滤器滤芯、加热腔密封圈。电磁阀、水位传感 器功能正常,损坏时更换。检查各水管是否固定牢固、无松动,要求无漏水;各水管 连接接头无松动、漏水。
2.1.5对开水炉烧水箱、储水箱、水龙头进行除垢清洗。
2.2性能试验
2.2.1绝缘电阻:冷态不小于 20MΩ,热态不小于 2MΩ。
2.2.2功率测试:在额定工作条件下,测试功率大于 4.05kW,小于 4.73kW。
2.2.3储水箱注满水后关闭电源,保存 12 小时后,加热腔不得有漏水现象。波纹管 连接处漏水时须紧固螺母,水箱漏水时须更换。
2.2.4检修完成后进行性能试验,功能正常。
2.3双方职责
2.3.1乙方在维修中所采取的任何配件替代、造型变化、结构改动等,必须提前报甲方确认,关键零部件选型、更换要取得甲方认可及批准。
2.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单个配件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时或整体部件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将更换下的单个配件或整体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按规定报废处理。
2.3.3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整改意见完善产品和技术文件。
2.3.4乙方自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装及特殊工具,乙方维修系统所使用的自带设备等器具必须是合格产品。
2.3.5甲方和乙方为包工包料的合作模式,乙方向甲方提供电茶炉检修三级修必换件清单,甲方按照清单更换配件数量对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异常修备件不包含在此清单中。
2.3.6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3.7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3.8乙方配件清单未提及的配件在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
2.3.9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七)CR400BF型动车组内部门检修(包含风挡门、通过台门)
1.执行的技术标准:按照TG/CLXXX 2018《CR400BF 型动车组三级修检修规程(建议稿)》执行。
2.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2.1内部门检修
2.1.1风挡门:清洁门扇表面及滑道。门扇玻璃无裂纹,防撞标记粘贴牢固无破损。各部件安装牢固。按压开关功能良好,引线口护套无龟裂或损坏。门锁锁闭功能正常。胶条密封状态良好,无损坏、脱落。限位装置配件齐全,固定可靠。门机构部件的缓冲头组件齐全,固定可靠;承载轮、防跳轮无破损。齿形带和齿轮啮合状态良好,无跳齿。门扇运行平稳、顺畅,手动开关门力不大于80N。通电状态下,性能试验要求如下:内门手动强制开关力不大于140N。内门障碍检测功能正常,挤压力不大于100 N。内门开门时间为(2.5~4)s,关门时间(3.5~5)s。
2.1.2通过台门:清洁门扇表面及滑道。门扇玻璃无裂纹,防撞标记粘接牢固无破损。各部件安装牢固。光电开关、按压开关功能良好,引线口护套无龟裂或损坏。门锁锁闭功能正常。胶条密封状态良好,无损坏、脱落。限位装置配件齐全,固定可靠。门机构部件的缓冲头组件齐全,固定可靠。承载轮、防跳轮无破损。齿形带和齿轮啮合状态良好,无跳齿。门扇运动平稳、顺畅,手动开关门力为20~65N(残疾人手动开关门力为20~80N)。通电状态下,性能试验要求如下:通过台门手动强制开关门力不大于150N;通过台门障碍检测功能正常,挤压力不大于110N。普通通过台门开门时间为(2.5~3.5)S,关门时间为(3.5~4.5)S,残疾人通过台门开门时间为(3.5~4.5)S,关门时间为(4.5~5.5)S。
2.2甲方和乙方为包工包料的合作模式,乙方负责大包范围内零部件质保和售后服务工作。检修中所需料件由乙方提供。经由乙方维修服务后,在复检、组装试验和交付甲方使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提供维修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检修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修理部位的质量负责,产品在正常维护、使用条件下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修理或免费更换。
2.3因每列车的检修服务的具体内容不同,在乙方检修过程中需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乙方现场工作记录单,记录单应详细记录乙方的检修作业工作过程及检修过程中所更换配件的明细,检修作业结束后,记录单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各自保存。
2.4此项目乙方提供配件和检修服务,检修中更换的配件乙方交给甲方,由甲方进行报废。
2.5检修周期以甲方实际检修计划节点实施。
2.6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的前往乙方处进行检查,乙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及检测、试验所需的装置和仪器,并听取和遵从合理的改良建议和指示。该等检查并不能取代前述各阶段的检验,亦不代表免除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
(八)CR400BF型动车组座椅(含VIP座椅)检修
1.执行的技术标准:按照TG/CLXXX 2018《CR400BF 型动车组三级修检修规程(建议稿)》执行。
2.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2.1一二等座椅
2.1.1清洁座椅靠背、椅垫、头枕罩面。
2.1.2座椅靠背、椅垫面罩表面有面积大于 600mm2的破损时更换。
2.1.3座椅扶手、杂物袋、把手、衣帽钩、脚踏板、柱脚装饰盖板、折叠小桌等附属件齐全,外观良好,固定牢靠,功能正常。
2.1.4座垫靠背调节扳手功能良好。调节用拉索断丝、破损、锈蚀时更换。
2.1.5拆下座垫,清理、清洁座垫下的灰尘、杂物,座垫支撑板或弹性网和网架无变形,固定良好。
2.1.6座椅上、下支撑骨架或框架无变形、破损、裂纹。
2.1.7座椅弹簧机构、旋转机构、定位锁件和销柱连接件等无变形和损伤,固定可靠、功能正常、座椅骨架定位橡胶块有破损或变形时更换。
2.1.8一等车座椅脚踏组成外观良好,装饰面无破损、开线。脚踏支架的缓冲橡胶固定可靠,无破损、变形。踏脚阻尼器状态良好、功能正常。
2.2翻板凳
2.2.1蒙面布外观良好,表面清洁。
2.2.2翻板凳翻转及回弹功能正常,安装牢固。
2.3插座(座椅部分)
检查各车插座零部件齐全,表面清洁,安装牢固,接线紧固,作用良好,功能正常;破损、烧损或作用不良时更换。
2.4VIP座椅
2.4.1座椅外观良好,真皮蒙面无破损、开线。
2.4.2座椅手动和电动控制功能正常,运动过程顺畅无卡滞、无异响。
2.4.3座椅旋转顺畅,定位可靠。
2.4.4座椅显示屏功能正常,阅读灯控制正常,小桌板无变形运动顺畅。
2.4.5插座(座椅部分):检查各车插座零部件齐全,表面清洁,安装牢固,接线紧固,作用良好,功能正常;破损、烧损或作用不良时更换。
2.5甲方和乙方为包工包料的合作模式。检修所需的配件、辅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对检修过程中的配件、辅料消耗数量进行确认。
2.6乙方应将更换下来的必换件、偶换件交与甲方指定的地点统一报废。
2.7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室座椅维修备件清单,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满足客室座椅使用性能的合格品。
2.8客室座椅经由乙方维修服务后,在复检、组装试验使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提供维修售后服务。
2.9检修周期以甲方实际检修计划节点实施。
(九)相关要求
1.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2.甲方和乙方为包工包料的合作模式。检修所需的配件、辅料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3.动车组厨房检修项目,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维修,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更换的部件,应即时如数返还甲方。维修过程中若发生配件更换,乙方应使用原生产厂配件。
4.乙方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配件经过多次检修仍无法修复,需提供具体说明,并将无法维修的配件返回甲方。
5.乙方需对维修配件的故障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故障情况及故障处理情况告知甲方。
6.乙方应在维修过程中不允许改变部件结构,若因故障处理等原因需改变结构的,应提前通知甲方。配件在维修过程中,对改造升级后的配件,应按照改造后的技术条件进行维修。
7.乙方在甲方现场驻段维修作业的,甲方提供场地、设备,维修产品所需能源消耗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需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统一着装,在甲方处进行人员备案,并与甲方签署安全协议。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严格遵守驻段作业相关规定(附件2),因违规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违反驻段作业相关规定,应按照考核标准(附件3)及时向甲方提供违约签认凭证,违约签认凭证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
8.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9.乙方应按方实际检修计划节点配备人员及配件,避免影响甲方生产节拍。乙方不得将业务转包。
10.检查考核标准:维修结束后,按照动车组三级修相关技术文件验收。维修产品需满足铁机辆【2020】35号《CR400AF/BF平台动车组三级检修规程》要求,维修产品需达到质检、验收检验要求,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生产计划完成配件维修,乙方逾期完成项目维修的,从应完成维修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维修项目维修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交付造成动车组未按计划修竣,则从动车组应修竣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还应按逾期维修项目维修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逾期维修配件金额的10%。乙方逾期交付维修配件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交付的维修配件。
11.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对保质期出现的故障,均由承修方负责维修。
12.质量保证期:自动车组修竣之日起,质保期至下次高级修止。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9月3日14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动车段。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动车段不予受理。
3.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现场谈判时间:
2021年9月3日14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董志强联系电话:182*****299。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 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最高成交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1 | A01 | CR400BF型动车组厨房系统检修 | 组 | 2 | 58000 | 13 | |
2 | A02 | CR400BF型动车组车钩及车端连接系统检修(自动车钩、半永久车钩、开闭机构) | 组 | 2 | 109700 | 13 | |
3 | A03 | CR400BF型动车组空调检修 | 组 | 2 | 138000 | 13 | |
4 | A04 | CR400BF型动车组减振器检修 | 组 | 2 | 296400 | 13 | |
5 | A05 | CR400BF型动车组自动过分相装置检修 | 组 | 2 | 31100 | 13 | |
6 | A06 | CR400BF型动车组电茶炉检修 | 组 | 2 | 20218.89 | 13 | |
7 | A07 | CR400BF型动车组内部门检修 | 组 | 2 | 34300 | 13 | |
8 | A08 | CR400BF型动车组座椅(含VIP座椅)检修 | 组 | 2 | 226300 | 13 |
注: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具体发生以实际为准。
交工验收期限及验收地点:交货时间:按沈阳动车段要求的指定时间,交货地点:沈阳动车段
附件2
驻段作业相关规定
1.甲方为乙方开展作业等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作业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行为。
3.乙方须严格执行沈阳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施工安全、内部治安保卫相关规定和沈阳动车段一体化管理规定,保证人身和动车组的安全。
4.乙方发现任何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涉及结合部的问题与甲方一同研究协商解决。
5.乙方承担外协厂家的管理工作,对外协厂家人员发生的问题承担责任。
6.乙方全体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经过甲方身份审核、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由甲方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乙方人员发生变化后,必须主动向甲方申请进行身份审核、安全培训。
7.乙方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甲方管辖场所,严格执行入厂(场)登销记制度,配合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通过安检仪进入检修库。
8.乙方机动车辆进入甲方管辖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入厂(场)登销记制度,配合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执行厂区限速及限高规定,严格按照厂区道路标志线行驶,不得抢越道口、破坏道口设施强行进入道口;按停车位停车,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的生产秩序。
9.乙方机动车辆离开甲方管辖场所必须接受甲方安保人员的检查,厢式货车、轿车等必须开箱确认。如有需要运出厂区的货物、废品、油料、设备、配件等物品必须到甲方所在部门值班室开具《出门证》,由相关人员签字,将其出示给安保人员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安保人员有权不放行。
10.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甲方的安排。
11.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内作业、行走时须认真收听库内广播,听到动车组出入库广播后严禁侵入相应股道安全线以内,严禁横钻相应股道地沟,严禁抢越线路。
1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横越线路、道口时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制度。顺线路行走时要在路肩上行走,不得在轨道中心、枕木头上行走。
13.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进行作业时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4.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完毕后,乙方人员须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15.在甲方管辖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参观与乙方作业无关的地点、场所,不得擅自触摸检修库内、动车组上的配电柜、电气开关,不得蹲坐、倚靠在钢轨上。
16.在甲方管辖场所的作业,作业开始前乙方人员须办理作业申请,经甲方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业。
17.在甲方管辖场所检修库(存车库)内从事影响动车组、接触网、三层平台、轨道桥等作业前,乙方人员凭作业申请领取安全防护锁,将安全防护锁挂设在对应股道、列位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毕后及时撤除、归还安全防护锁。
18.在甲方管辖场所登临三层平台的作业,乙方人员必须亲自申请三层平台门禁卡,执行“一人一卡、刷卡进出”规定,从股道端部平台门处登临三层平台。作业结束后,乙方人员必须亲自归还三层平台门禁卡。
19.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听到动车组出库(出所)广播或动车组已经鸣笛后严禁拉拽动车组塞拉门紧急解锁拉手打开塞拉门。
20.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动车组停留线只允许从1、8车司机室登乘门或客室塞拉门上、下动车组,其余部位禁止上、下。
21.除检修作业需要,在甲方管辖场所检修库(存车库)内严禁开启动车组非平台侧车门;确需开启非平台侧车门,乙方人员须设置好安全防护。
2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严禁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和动车组蓄电池。需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和动车组蓄电池前,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恢复原状,并告知甲方所在部门确认。
23.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须注意举升、翻转及各类起重设备,举升、翻转设备移动过程中2m范围内不得有人员作业、行走;自立式天车、桥式起重机、空中运输线等设备运行中,乙方人员须及时避让,严禁在下方行走或运送物料。
24.在甲方管辖场所乙方人员不得违规使用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拉设电线,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插销、接线。
25.在甲方管辖场所乙方不得损坏、挪用、遮挡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不得在甲方管辖场所内堆积易燃、可燃物品。
26.乙方人员只允许在甲方管辖场所内指定吸烟点吸烟,其它处所禁止吸烟。
27.在甲方管辖场所乙方对使用的房屋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房屋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8.乙方严禁在甲方管辖场所内随意动用明火。需动火作业的,必须提前申请办理《动火审批证》。
29.乙方须协助甲方维护好段内治安秩序,加大自控管理。
30.因违反《技规》《行规》《行细》等上级有关文电要求,对铁路运输设施造成损坏,由违约方照价赔偿。若构成铁路运输设备设施事故、职工人身伤害和行车事故,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31.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32.乙方人员管理。
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前,乙方单位需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等岗前培训,培训后留存培训记录,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需要取得专业资格证的,必须持证上岗。
33.乙方工艺管理。
(1)乙方单位需编制指导高级修作业的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严禁无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作业。
(2)乙方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实施受控管理。动车组车辆系统内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需由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受控章,进行受控管理。
(3)乙方单位变更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时,需重新进行审核、受控,严禁擅自变更。
34.乙方作业管理。
(1)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相关作业需求,必须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作业申请,明确作业项目、作业时间、作业需求等作业条件,经甲方审核后,甲方根据乙方作业申请,合理制定检修作业计划。
(2)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检修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值班室进行作业申请,审批通过后准许作业。
(3)乙方单位要以实现检修作业计划为根本,保证现场生产组织合理有序,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节点作业,确保当日作业兑现率。
(4)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要执行甲方质量控制相关规定,重点改造、故障处理、关键作业要有乙方质量部门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检修作业质量。
35.乙方设备工装工具管理。
(1)动车组检修设备专业化程度较高,乙方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使用。如必须使用其它单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检修作业中使用检修设备,必须经过设备操作培训并取得设备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设备。在设备使用中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
(3)乙方单位因检修作业需要,需引入设备时,须甲方批准,严禁擅自引入设备和私拉电线、管线的情况发生。
(4)在甲方管辖场所常规设备(如风、水、电等)使用时,乙方单位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准许使用。
(5)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工装工具按动车段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力矩扳手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6.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执行“六有三要”疫情防控要求。
(1)有疫情防控制度机制,针对不同时期,乙方要制定相应制度机制,并监督做好本部门职工培训及宣讲工作。
(2)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针对不同时期,乙方要合理储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
(3)有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乙方要合理制定不同情况下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及流程,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疫情防控演练。
(4)有固定隔离场所,乙方应与甲方相关部门协调在在甲方管辖场所设置独立且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在隔离场所放置好应急防控物资。
(5)有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乙方要定期组织职工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及培训,确保乙方人员具备疫情防控知识,能够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6)有检查落实,乙方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现场疫情防控要求检查项点,并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的乙方人员定期进行检查,针对疫情防护不到位人员要落实考核。、
(7)要佩戴好疫情防护用品,乙方人员要按照动车段相关要求,佩戴疫情防护用品,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要确保疫情防护用品佩戴符合规范。
(8)要做好个人及作业现场卫生,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结束后要勤洗手,作业现场要按照甲方疫情防控要求定期对作业现场、办公职场进行消毒,通风。
(9)要划小工作单元,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禁止聚集、串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止聚餐聚集引发风险。
37.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人员需满足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女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
38.乙方需将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人员的自然情况、培训资料、持证情况等重要信息在甲方备案,如有变更要立即动态调整,调整备案信息。
附件3
考核标准
以下条款涉及分数按照每扣1分减免乙方单位100元执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签认《业务外包单位检查考核签认单》(附表1)。
(一)质量问题的考核
动车组在修期间,因乙方责任发生的质量问题,按一般缺陷、严重缺陷、致命缺陷分类对乙方进行考核,在每阶段维修价款中扣除。
1.质量问题分类
(1)致命缺陷:指直接危及行车安全的质量问题。每件考核20-30分。
(2)严重缺陷:指直接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的质量问题。每件考核8-10分。
(3)一般缺陷:指除致命、严重缺陷以外的其它质量问题。每件考核3-5分。
2.因乙方责任发生的质量问题,依据甲方开具的《业务外包单位检查考核签认单》核减合同总额。
(1)在整车交检交验时每组车达到或超过1件致命缺陷或3件严重缺陷时,减免单组外包费用的25%。
(2)复查返修故障时,仍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加倍考核。
(3)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在检验过程中出现批量不合格的,在按缺陷类别考核的基础上,每次增加考核50-100分。
(4)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经返修后仍存在批量不合格,或相同产品上一次检验存在质量问题本检验批次又重复出现,每次考核乙方100-200分。
(5)因乙方责任造成产品批量报废,除进行经济索赔外,还将对乙方处以每次50分-100分的罚款。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产品未交检或交检不合格流入下一工序的,每次考核5分。
(7)因乙方责任私自拆动零部件的,每次考核10分。
(8)因乙方提供的有关检验试验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质量证件不齐全、不正确,影响生产和质量检验,每次考核50分。
(9)因乙方提供虚假试验、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质量文件,每次考核500分,并终止合同,列入不合格供应商。
(10)乙方对过程审核中提出问题未能按计划整改,每项10分的罚款。
(二)安全问题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未签订安全协议作业的,每次扣50分;有权停止一切作业,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未经安全培训、考试,未办理《安全培训合格证》的,每人、每次扣10分。
3.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未随身携带《安全培训合格证》的,每人、每次扣0.5分。
4.乙方人员违规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甲方管辖场所的,每人、每次扣50分,并没收危险物品,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5.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未按规定线路行走,避让机动车辆的,每人、每次扣1分。
6.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发生偷盗、打架斗殴等情况的,每人、每次扣50分,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置,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
7.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发生破坏公物、损坏设备、工具等情况的,每人、每次扣10分,并照价赔偿。
8.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未在指定地点吸烟的,每人、每次扣100分,并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
9.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擅自动火,未办理《动火证》的,每项作业、每次扣50分,并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
10.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动火作业时,未随身携带《动火证》,未设置消防器材,防护人员和监护人员不齐或未发挥作用的,每项作业、每次扣5分。
11.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违规私拉电线,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插头、接线的,每项作业、每次扣10分。
1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或电器的,每台设备、每次扣10分。
13.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作业申请的,每项作业、每次扣10分。
14.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前,未按规定申请安全防护锁,或未正确挂设安全防护锁的,每项作业、每次扣5分。
15.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未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视情况每人、每次扣1—5分不等。
16.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完二层、三层平台未及时恢复防护链的,每人、每次扣2分。
17.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三层平台登高作业前,未申请三层平台门禁卡,或未执行“一人一卡、刷卡进出”的,每人、每次扣10分。
18.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中现场工具、材料摆放混乱,或作业后未清理场地的,每项作业、每次扣2分。
19.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调车作业时抢越线路、钻越地沟的,每人、每次扣50分。
20.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横越线路、平交道口时,未执行“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制度的,每人、每次扣5分。
21.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播放动车组出库广播,或动车组已经鸣笛后拉拽动车组车门的,每人、每次扣5分;产生影响的,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追究责任。
2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库外未从1、8车登上动车组的,每人、每次扣10分。
23.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正常检修作业外擅自打开动车组非平台侧塞拉门的,或正常检修作业不按规定设置防护的,每人、每次扣5分。
24.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后将工具、材料、配件遗落在现场或动车组上,每人、每次扣20分,并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
25.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移动式登车梯、移动防护网作业时,不按规定设置防溜的,每车、每次扣1分。
26.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未经申请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或动车组蓄电池的,每人、每次扣10分,并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使用后未恢复原状的,每人、每次扣5分。
27.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特种)设备时,未随身携带《(特种)设备操作证》,每人、每次扣2分。
28.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操作特种设备时,违反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的,每人、每次扣5分。
(三)生产组织问题的考核
1.甲方会议提出的要求及制定的整改措施未落实的,每发生1件扣乙方10分。
2.乙方未参加每日甲方组织的交班会、月度联劳协作会,每发生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擅自变更作业人员不通知甲方的,每发生1人扣5分。
4.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无资质作业人员进行合同约定作业的,每人扣10分。
5.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无高级修检修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合同约定作业的,扣50分。
6.乙方擅自变更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不进行受控管理的,扣50分。
7.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擅自变更计划或无计划作业,导致检修计划无法兑现的,发生1次扣10分。
8.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由于自带材料配发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检修计划无法兑现的,发生1次扣10分。
9.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执行工艺不符合现场生产实际的,发生1次扣5分,导致检修计划无法兑现的,发生1次扣10分。
10.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检修计划无法兑现的,发生1次扣10分。
11.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不按规定提前进行作业申请,不填写《作业申请单》擅自作业的,发生一次扣10分。
12.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工具不当、材料不合适,造成动车组部件损伤的,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给予赔偿,并扣10分。
13.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工具材料配件未纳入甲方统一管理的,发生一次扣5分。
14.乙方单位作业指导书存在问题,且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每处扣5分。
15.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盹睡、玩手机的行为,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每人次考核10分。
16.乙方单位不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设备保养检查的,每次扣5分。造成设备故障的按设备维修费用进行考核。
17.乙方人员未将交通工具存放于指定位置的、设备(剪叉式升降车)未及时充电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18.乙方人员休息室、设备间、备品库等,如发生室内卫生脏乱每次扣2分、未经允许乱接电器每次扣5分。
19.乙方人员随意丢弃垃圾影响环境卫生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0.乙方人员检修作业造成垃圾未清扫处理的,每次扣5分。
21.乙方人员浪费能源,每发现一次扣2分。
(四)疫情防控问题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违反“六有”相关要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对乙方考核20-100分。如造成严重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
2.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违反“三要”相关要求,视情节对乙方考核考核5-50分。如造成严重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涉事乙方人员取消进入甲方管辖场所资格。
(五)其它未尽事宜
以上考核未尽事项如因乙方行为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比照甲方现行相关规定,视情节对乙方考核5-200分考核。如造成严重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涉事乙方人员取消进入甲方管辖场所资格。
附表1:
业务外包单位检查考核签认单
编号: 年月第 号
业务外包单位:
序号 | 车号 | 问题描述 | 考核分数 | 考核金额 | |
填发部门: 检查人: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外包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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