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动车段CR400BF型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业务外包结果公示
沈阳动车段CR400BF型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业务外包结果公示
沈阳动车段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
业务外包谈判招标结果公示
使用单位名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动车段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777号
联系方式:182*****299
项目名称:沈阳动车段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业务外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沈阳铁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2号
成交金额:376150.00元(不含税),大写:叁拾柒万陆仟壹佰伍拾圆整
自采成交情况: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最高成交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1 | A01 | CR400BF型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 | 组 | 2 | 188075 | 13 |
谈判小组采购人员名单:刘才华、韩禹、董志强、张天娇、唐帅、贾迪飞、刘亮宇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动车段
2021年9月3日
附表:
1.评委签到表:
2.二次报价:
3.结果公告:
4.评审报告:
5.业务外包审批表:
沈阳动车段内部采购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CR400BF型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业务外包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动车段
2021年8月30日
CR400BF型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业务外包项目,经集团公司批准通过,项目交由沈阳铁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项目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大修。根据(沈铁财﹝2021﹞132号)《沈阳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20﹞4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采用内部谈判方式采购。以下沈阳动车段简称甲方,沈阳铁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一、项目名称:CR400BF型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业务外包。
二、项目概况:
CR400BF型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对检修人员作业经验要求高,需要检修人员多,为保证检修生产进度及质量,计划将集便系统检修进行业务外包。此外,集便系统是旅客服务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动车组运用中集便系统故障率较高,集便系统故障严重影响旅客乘坐舒适度,通过业务外包专业厂家,可提高集便系统检修质量,降低运用故障率,在售后服务方面可以借助厂家运用方面的人员、技术优势完成对运用临时故障的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维修产品装车动车组的主机厂或维修产品装车动车组的主机厂审查合格并下发维修资质的维修厂。
2.维修项目在局集团公司下发的《所属企业自主、代理产品和自主服务目录》内或项目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3.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内部谈判采购方式:
1.动车段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放邀请函,并提供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样式。
2.被邀请的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密封(U盘和相应文件密封在一起,不单独接收U盘)。
3.动车段收到《响应文件》后,组织谈判小组成员进行审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动车段组织被邀请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谈判,谈判现场公开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对执行的技术标准、售后服务及要求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确定,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执行的技术标准:配件完成维修后,应满足招投标文件和总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技术要求。具体要求:按照铁铁机辆【2020】35号《CR400AF/BF平台动车组三级检修规程》执行。
2.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2.1给水系统
2.1.1净水箱:清洁净水箱,净水箱注水口无松动、损坏,注水管路无泄漏。目视检查净水箱支座无裂纹,吊装螺栓无松动,防松标记清晰。净水箱防寒层破损时修复,表面粘接的铝箔胶带大面积撕裂时补粘,允许局部鼓起。清洁净水箱供水管路的过滤器。净水箱浮球功能正常。排水电磁阀功能正常。检查供排水管路软管接头无松动,无泄漏,手动阀功能正常。
2.1.2餐车供水系统:餐车供水管路连接紧固,无泄漏。
2.1.3车下液位显示装置:清洁液位显示器表面,液位显示器表面显示内容清晰。液位显示器功能不良时更新。
2.1.4洗脸间温水器:温水器清洁,安装牢固无松动。安全阀、排水阀、配管、配线、温水器等部件有破损时更换。温水器出现以下不良状态时须修理或更换:温水器箱体漏水时,泄漏部位补焊修理。温度调节器、超温保护器不良时更换。加热元件不良时修理或更换。温水器缺水保护装置作用不良时更换。接触器作用良好,作用不良时更换。温水器加热功能试验正常。
2.2卫生系统
2.2.1集便器:清洗便池、喷头;喷水角度不良时调节喷头角度或更新;座便器罩板无破损,便盆液位传感器功能正常。冲洗按钮及 SOS 按钮功能正常。电缆、连接器、水路及压缩空气软管等相关配件功能正常,无泄漏。冲水按钮表面贴膜破损时修复,厕所冲洗按钮、洗手盆光电感应器功能正常。滑阀、真空泵、快速排气阀、压力开关功能正常。检查夹管阀、真空开关、喷射器功能正常,真空表读数正常。便器使用功能正常,卫生间防冻排水功能正常。便器盖转轴涂润滑脂,功能正常。检查控制盘显示正常、无故障显示、控制盘各连接器连接可靠、无松动。检查气源处理功能及压力表读数正常,滤芯清理,气动板各电磁阀、压力开关功能正常。气动板各气管连接可靠、无松动、无破损。检查水增压盘各管路连接可靠、无松动、无泄露、无破损。检查电磁阀及气动阀功能正常,手动排水阀开闭功能正常。
2.2.2卫生间模块:标准卫生间门开闭及锁闭功能正常,门扇晃动明显时修复;门把手垂向晃动严重时更换,门边型材破损时修复。残疾人卫生间移门功能正常,防挤压功能正常;开关、锁门、SOS 按钮功能正常。吸除卫生间表面灰尘,卫生间内设施完整。顶板安装状态良好,锁闭功能正常,照明系统功能正常。镜子破裂时更新;划伤长度大于 150mm 时更新;镜子四角及周边磕伤缺陷不大于(5×5)mm2;两镜子门之间高低及平面差不大于 5mm;镜门锁闭功能正常;中部银层无脱落,周边银层腐蚀脱落长度和宽度均大于 5mm 时更新。洗手台面无长度大于 200mm 或宽度大于 3mm 的划伤、蹭伤;洗手盆无漏水,洗手台密封胶缺失、破损处补打密封胶。水龙头感应开关及进水电磁阀功能正常。洗盆下方排水管路进行水密封试验,漏水时修复。皂液盒功能正常,安装牢固;垃圾箱安装状态良好,垃圾箱检查门锁功能正常,卫生纸盒面板开关灵活。吸除加热器表面灰尘,加热功能正常。检查烟雾探测器紧固不松动,清洁罩体。卫生间脚踢板开胶补胶粘接,缺失补全,粘接后无局部大于 10mm 的鼓起。卫生间地板布允许挖补处理,地板布表面划痕深度大于 2mm 且长度大于200mm,深度大于 2mm 且宽度大于 3mm 时修复或更换,地板布四周密封胶破损处补打密封胶。卫生间各模块、控制板、有无人显示传感器功能正常。卫生间木质表面无严重损伤,外装饰面在可视区域内有长度大于 25mm 的裂纹或大于(3×3)mm2的缺损时进行表面修饰处理。检查车下蹲式便器防护箱外观无破损、防护箱螺栓无松动。洗脸间漏水保护功能正常。清洗擦试干净婴儿尿布台,配件齐全,各件安装牢固,开合动作正常。
2.3排水系统
2.3.1排水管路:清洁废水管路;管路的连接件无松动、损坏;管路的防寒材破损时修复。管路伴热功能正常。
2.3.2污物箱:清洗污物箱、中转箱及其连接管路。目视检查污物箱吊装座无裂纹,吊装螺栓无松动,防松标记清晰。检查夹管阀及液位指示器功能正常。检查污物箱加热系统正常。
2.4双方职责
2.4.1乙方在维修中所采取的任何配件替代、造型变化、结构改动等,必须提前报甲方确认,关键零部件选型、更换要取得甲方认可及批准。
2.4.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单个配件损坏无法修复需更换时或整体部件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将更换下的单个配件或整体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按规定报废处理。
2.4.3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整改意见完善产品和技术文件。
2.4.4乙方自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装及特殊工具,乙方维修系统所使用的自带设备等器具必须是合格产品。
2.4.5甲方和乙方为包工包料的合作模式,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级修必换件清单,甲方按照清单更换配件数量对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异常修备件不包含在此清单中。
2.4.6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4.7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三级修备件清单,根据检修过程中对配件更换的数量和偶发性再经双方协商后更新备件清单,对于异常修的关键部位零部件的更换需向甲方提供更换说明,乙方必须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合格品。
2.4.8乙方配件清单未提及的配件在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
2.4.9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3.相关要求
3.1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3.2甲方和乙方为包工包料的合作模式。检修所需的配件、辅料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3.3动车组厨房检修项目,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维修,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更换的部件,应即时如数返还甲方。维修过程中若发生配件更换,乙方应使用原生产厂配件。
3.4乙方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配件经过多次检修仍无法修复,需提供具体说明,并将无法维修的配件返回甲方。
3.5乙方需对维修配件的故障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故障情况及故障处理情况告知甲方。
3.6乙方应在维修过程中不允许改变部件结构,若因故障处理等原因需改变结构的,应提前通知甲方。配件在维修过程中,对改造升级后的配件,应按照改造后的技术条件进行维修。
3.7乙方在甲方现场驻段维修作业的,甲方提供场地、设备,维修产品所需能源消耗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需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统一着装,在甲方处进行人员备案,并与甲方签署安全协议。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严格遵守驻段作业相关规定(附件2),因违规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违反驻段作业相关规定,应按照考核标准(附件3)及时向甲方提供违约签认凭证,违约签认凭证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
3.8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9乙方应按方实际检修计划节点配备人员及配件,避免影响甲方生产节拍。乙方不得将业务转包。检查考核标准:维修结束后,按照动车组三级修相关技术文件验收。维修产品需满足铁机辆【2020】35号《CR400AF/BF平台动车组三级检修规程》要求,维修产品需达到质检、验收检验要求,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生产计划完成配件维修,乙方逾期完成项目维修的,从应完成维修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维修项目维修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交付造成动车组未按计划修竣,则从动车组应修竣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还应按逾期维修项目维修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逾期维修配件金额的10%。乙方逾期交付维修配件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交付的维修配件。
4.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自动车组修竣之日起至下次高级修止。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9月3日13时
4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动车段。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动车段不予受理。
3.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现场谈判时间:
2021年9月3日13时40分。
八、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董志强联系电话:182*****299。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 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最高成交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1 | A01 | CR400BF型动车组集便系统检修 | 组 | 2 | 188075 | 13 |
注: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具体发生以实际为准。
交工验收期限及验收地点:交货时间:按沈阳动车段要求的指定时间,交货地点:沈阳动车段
附件2
驻段作业相关规定
1.甲方为乙方开展作业等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作业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行为。
3.乙方须严格执行沈阳局集团公司劳动安全、施工安全、内部治安保卫相关规定和沈阳动车段一体化管理规定,保证人身和动车组的安全。
4.乙方发现任何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涉及结合部的问题与甲方一同研究协商解决。
5.乙方承担外协厂家的管理工作,对外协厂家人员发生的问题承担责任。
6.乙方全体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经过甲方身份审核、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由甲方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乙方人员发生变化后,必须主动向甲方申请进行身份审核、安全培训。
7.乙方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甲方管辖场所,严格执行入厂(场)登销记制度,配合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通过安检仪进入检修库。
8.乙方机动车辆进入甲方管辖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入厂(场)登销记制度,配合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执行厂区限速及限高规定,严格按照厂区道路标志线行驶,不得抢越道口、破坏道口设施强行进入道口;按停车位停车,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的生产秩序。
9.乙方机动车辆离开甲方管辖场所必须接受甲方安保人员的检查,厢式货车、轿车等必须开箱确认。如有需要运出厂区的货物、废品、油料、设备、配件等物品必须到甲方所在部门值班室开具《出门证》,由相关人员签字,将其出示给安保人员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安保人员有权不放行。
10.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甲方的安排。
11.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内作业、行走时须认真收听库内广播,听到动车组出入库广播后严禁侵入相应股道安全线以内,严禁横钻相应股道地沟,严禁抢越线路。
1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横越线路、道口时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制度。顺线路行走时要在路肩上行走,不得在轨道中心、枕木头上行走。
13.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进行作业时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4.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完毕后,乙方人员须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15.在甲方管辖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参观与乙方作业无关的地点、场所,不得擅自触摸检修库内、动车组上的配电柜、电气开关,不得蹲坐、倚靠在钢轨上。
16.在甲方管辖场所的作业,作业开始前乙方人员须办理作业申请,经甲方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业。
17.在甲方管辖场所检修库(存车库)内从事影响动车组、接触网、三层平台、轨道桥等作业前,乙方人员凭作业申请领取安全防护锁,将安全防护锁挂设在对应股道、列位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毕后及时撤除、归还安全防护锁。
18.在甲方管辖场所登临三层平台的作业,乙方人员必须亲自申请三层平台门禁卡,执行“一人一卡、刷卡进出”规定,从股道端部平台门处登临三层平台。作业结束后,乙方人员必须亲自归还三层平台门禁卡。
19.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听到动车组出库(出所)广播或动车组已经鸣笛后严禁拉拽动车组塞拉门紧急解锁拉手打开塞拉门。
20.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动车组停留线只允许从1、8车司机室登乘门或客室塞拉门上、下动车组,其余部位禁止上、下。
21.除检修作业需要,在甲方管辖场所检修库(存车库)内严禁开启动车组非平台侧车门;确需开启非平台侧车门,乙方人员须设置好安全防护。
2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严禁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和动车组蓄电池。需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和动车组蓄电池前,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恢复原状,并告知甲方所在部门确认。
23.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须注意举升、翻转及各类起重设备,举升、翻转设备移动过程中2m范围内不得有人员作业、行走;自立式天车、桥式起重机、空中运输线等设备运行中,乙方人员须及时避让,严禁在下方行走或运送物料。
24.在甲方管辖场所乙方人员不得违规使用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拉设电线,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插销、接线。
25.在甲方管辖场所乙方不得损坏、挪用、遮挡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不得在甲方管辖场所内堆积易燃、可燃物品。
26.乙方人员只允许在甲方管辖场所内指定吸烟点吸烟,其它处所禁止吸烟。
27.在甲方管辖场所乙方对使用的房屋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房屋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8.乙方严禁在甲方管辖场所内随意动用明火。需动火作业的,必须提前申请办理《动火审批证》。
29.乙方须协助甲方维护好段内治安秩序,加大自控管理。
30.因违反《技规》《行规》《行细》等上级有关文电要求,对铁路运输设施造成损坏,由违约方照价赔偿。若构成铁路运输设备设施事故、职工人身伤害和行车事故,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31.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32.乙方人员管理。
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前,乙方单位需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等岗前培训,培训后留存培训记录,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需要取得专业资格证的,必须持证上岗。
33.乙方工艺管理。
(1)乙方单位需编制指导高级修作业的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严禁无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作业。
(2)乙方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实施受控管理。动车组车辆系统内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需由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受控章,进行受控管理。
(3)乙方单位变更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时,需重新进行审核、受控,严禁擅自变更。
34.乙方作业管理。
(1)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相关作业需求,必须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作业申请,明确作业项目、作业时间、作业需求等作业条件,经甲方审核后,甲方根据乙方作业申请,合理制定检修作业计划。
(2)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检修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值班室进行作业申请,审批通过后准许作业。
(3)乙方单位要以实现检修作业计划为根本,保证现场生产组织合理有序,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节点作业,确保当日作业兑现率。
(4)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要执行甲方质量控制相关规定,重点改造、故障处理、关键作业要有乙方质量部门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检修作业质量。
35.乙方设备工装工具管理。
(1)动车组检修设备专业化程度较高,乙方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使用。如必须使用其它单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检修作业中使用检修设备,必须经过设备操作培训并取得设备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设备。在设备使用中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
(3)乙方单位因检修作业需要,需引入设备时,须甲方批准,严禁擅自引入设备和私拉电线、管线的情况发生。
(4)在甲方管辖场所常规设备(如风、水、电等)使用时,乙方单位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准许使用。
(5)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工装工具按动车段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力矩扳手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6.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执行“六有三要”疫情防控要求。
(1)有疫情防控制度机制,针对不同时期,乙方要制定相应制度机制,并监督做好本部门职工培训及宣讲工作。
(2)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针对不同时期,乙方要合理储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
(3)有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乙方要合理制定不同情况下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及流程,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疫情防控演练。
(4)有固定隔离场所,乙方应与甲方相关部门协调在在甲方管辖场所设置独立且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在隔离场所放置好应急防控物资。
(5)有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乙方要定期组织职工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及培训,确保乙方人员具备疫情防控知识,能够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6)有检查落实,乙方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现场疫情防控要求检查项点,并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的乙方人员定期进行检查,针对疫情防护不到位人员要落实考核。、
(7)要佩戴好疫情防护用品,乙方人员要按照动车段相关要求,佩戴疫情防护用品,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要确保疫情防护用品佩戴符合规范。
(8)要做好个人及作业现场卫生,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结束后要勤洗手,作业现场要按照甲方疫情防控要求定期对作业现场、办公职场进行消毒,通风。
(9)要划小工作单元,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禁止聚集、串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止聚餐聚集引发风险。
37.乙方单位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人员需满足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女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
38.乙方需将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人员的自然情况、培训资料、持证情况等重要信息在甲方备案,如有变更要立即动态调整,调整备案信息。
附件3
考核标准
以下条款涉及分数按照每扣1分减免乙方单位100元执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签认《业务外包单位检查考核签认单》(附表1)。
(一)质量问题的考核
动车组在修期间,因乙方责任发生的质量问题,按一般缺陷、严重缺陷、致命缺陷分类对乙方进行考核,在每阶段维修价款中扣除。
1.质量问题分类
(1)致命缺陷:指直接危及行车安全的质量问题。每件考核20-30分。
(2)严重缺陷:指直接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的质量问题。每件考核8-10分。
(3)一般缺陷:指除致命、严重缺陷以外的其它质量问题。每件考核3-5分。
2.因乙方责任发生的质量问题,依据甲方开具的《业务外包单位检查考核签认单》核减合同总额。
(1)在整车交检交验时每组车达到或超过1件致命缺陷或3件严重缺陷时,减免单组外包费用的25%。
(2)复查返修故障时,仍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加倍考核。
(3)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在检验过程中出现批量不合格的,在按缺陷类别考核的基础上,每次增加考核50-100分。
(4)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经返修后仍存在批量不合格,或相同产品上一次检验存在质量问题本检验批次又重复出现,每次考核乙方100-200分。
(5)因乙方责任造成产品批量报废,除进行经济索赔外,还将对乙方处以每次50分-100分的罚款。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产品未交检或交检不合格流入下一工序的,每次考核5分。
(7)因乙方责任私自拆动零部件的,每次考核10分。
(8)因乙方提供的有关检验试验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质量证件不齐全、不正确,影响生产和质量检验,每次考核50分。
(9)因乙方提供虚假试验、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质量文件,每次考核500分,并终止合同,列入不合格供应商。
(10)乙方对过程审核中提出问题未能按计划整改,每项10分的罚款。
(二)安全问题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未签订安全协议作业的,每次扣50分;有权停止一切作业,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未经安全培训、考试,未办理《安全培训合格证》的,每人、每次扣10分。
3.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未随身携带《安全培训合格证》的,每人、每次扣0.5分。
4.乙方人员违规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甲方管辖场所的,每人、每次扣50分,并没收危险物品,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5.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未按规定线路行走,避让机动车辆的,每人、每次扣1分。
6.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发生偷盗、打架斗殴等情况的,每人、每次扣50分,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置,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
7.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发生破坏公物、损坏设备、工具等情况的,每人、每次扣10分,并照价赔偿。
8.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未在指定地点吸烟的,每人、每次扣100分,并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
9.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擅自动火,未办理《动火证》的,每项作业、每次扣50分,并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
10.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动火作业时,未随身携带《动火证》,未设置消防器材,防护人员和监护人员不齐或未发挥作用的,每项作业、每次扣5分。
11.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违规私拉电线,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插头、接线的,每项作业、每次扣10分。
1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或电器的,每台设备、每次扣10分。
13.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作业申请的,每项作业、每次扣10分。
14.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前,未按规定申请安全防护锁,或未正确挂设安全防护锁的,每项作业、每次扣5分。
15.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时未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视情况每人、每次扣1—5分不等。
16.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完二层、三层平台未及时恢复防护链的,每人、每次扣2分。
17.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三层平台登高作业前,未申请三层平台门禁卡,或未执行“一人一卡、刷卡进出”的,每人、每次扣10分。
18.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中现场工具、材料摆放混乱,或作业后未清理场地的,每项作业、每次扣2分。
19.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调车作业时抢越线路、钻越地沟的,每人、每次扣50分。
20.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横越线路、平交道口时,未执行“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制度的,每人、每次扣5分。
21.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播放动车组出库广播,或动车组已经鸣笛后拉拽动车组车门的,每人、每次扣5分;产生影响的,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追究责任。
22.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库外未从1、8车登上动车组的,每人、每次扣10分。
23.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正常检修作业外擅自打开动车组非平台侧塞拉门的,或正常检修作业不按规定设置防护的,每人、每次扣5分。
24.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后将工具、材料、配件遗落在现场或动车组上,每人、每次扣20分,并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
25.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移动式登车梯、移动防护网作业时,不按规定设置防溜的,每车、每次扣1分。
26.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未经申请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或动车组蓄电池的,每人、每次扣10分,并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使用后未恢复原状的,每人、每次扣5分。
27.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特种)设备时,未随身携带《(特种)设备操作证》,每人、每次扣2分。
28.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操作特种设备时,违反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的,每人、每次扣5分。
(三)生产组织问题的考核
1.甲方会议提出的要求及制定的整改措施未落实的,每发生1件扣乙方10分。
2.乙方未参加每日甲方组织的交班会、月度联劳协作会,每发生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擅自变更作业人员不通知甲方的,每发生1人扣5分。
4.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无资质作业人员进行合同约定作业的,每人扣10分。
5.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无高级修检修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合同约定作业的,扣50分。
6.乙方擅自变更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不进行受控管理的,扣50分。
7.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擅自变更计划或无计划作业,导致检修计划无法兑现的,发生1次扣10分。
8.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由于自带材料配发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检修计划无法兑现的,发生1次扣10分。
9.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执行工艺不符合现场生产实际的,发生1次扣5分,导致检修计划无法兑现的,发生1次扣10分。
10.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检修计划无法兑现的,发生1次扣10分。
11.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不按规定提前进行作业申请,不填写《作业申请单》擅自作业的,发生一次扣10分。
12.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使用工具不当、材料不合适,造成动车组部件损伤的,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给予赔偿,并扣10分。
13.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作业工具材料配件未纳入甲方统一管理的,发生一次扣5分。
14.乙方单位作业指导书存在问题,且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每处扣5分。
15.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盹睡、玩手机的行为,取消责任者禁止进入甲方场地资格,每人次考核10分。
16.乙方单位不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设备保养检查的,每次扣5分。造成设备故障的按设备维修费用进行考核。
17.乙方人员未将交通工具存放于指定位置的、设备(剪叉式升降车)未及时充电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18.乙方人员休息室、设备间、备品库等,如发生室内卫生脏乱每次扣2分、未经允许乱接电器每次扣5分。
19.乙方人员随意丢弃垃圾影响环境卫生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0.乙方人员检修作业造成垃圾未清扫处理的,每次扣5分。
21.乙方人员浪费能源,每发现一次扣2分。
(四)疫情防控问题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违反“六有”相关要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对乙方考核20-100分。如造成严重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
2.乙方在甲方管辖场所违反“三要”相关要求,视情节对乙方考核考核5-50分。如造成严重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涉事乙方人员取消进入甲方管辖场所资格。
(五)其它未尽事宜
以上考核未尽事项如因乙方行为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比照甲方现行相关规定,视情节对乙方考核5-200分考核。如造成严重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涉事乙方人员取消进入甲方管辖场所资格。
附表1:
业务外包单位检查考核签认单
编号:年 月第号
业务外包单位:
序号 | 车号 | 问题描述 | 考核分数 | 考核金额 | |
填发部门: 检查人: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外包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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