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供暖联网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供暖联网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供暖联网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9-07 至 2021-09-08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供暖联网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06502

二、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供暖联网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供热联网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第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兴街13号甲

中标(成交)金额:3,207,138.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供热联网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供热联网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根据学校总体改造规划的需求,校区内不再设置锅炉,现有学生一舍、学生三舍、学生四舍、群英楼、食堂、研究生宿舍(黄楼)等功能用房,供暖面积约40089.23平方米,由辖区内供热热源厂进行集中供暖,以上供暖负荷需要重新联网。

服务要求:1.换热站内机组为一区运行,一级网设计供水温度130℃,回水温度70℃(工作压力不大于15MPa); 2.管道、设备选用满足使用年限15年,换热器采用板式换热器,其制作标准符合《板式换热器》GB16409-1996要求,每区换热器、补水泵、循环水泵均为2套,其中单台板式换热器为总热负荷的70%或以上; 3.一级热网主管道采用预制保温管,制作标准应符合《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所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29047-2012); 4.根据《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之规定,室温不低于18℃,针对本项目要求不低于95%供暖面积达到20℃以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全部供热联网服务并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并满足项目对服务指标的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衍祥、梁振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供热联网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65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齐俭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供热联网单一来源文件-9.3.doc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联网 供暖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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