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UV平板彩印机(重2)项目(自主)的采购结果公示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UV平板彩印机(重2)项目(自主)的采购结果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UV平板彩印机(重2)
三、采购项目编号:XCZZ-XY-2021-013
四、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16日
七.定标日期:2021年9月7日
八.中标结果: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 | 单位 | 数量 | 中标金额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地址 |
1 | UV平板彩印机(重2) | 18万元 | 台 | 1 | 179800.00元 | 浙江新远方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9号B幢2号1401-2室 |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沈荣萍(组长)、庄东升、郑仁良、王磊、张白桦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2、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系人:瞿先生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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