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恩施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恩施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7 15:51|发布单位:恩施市中心医院|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恩市医药(2021)7号

二、合同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合同

三、项目编号:STBN-SCC-2019-146

四、项目名称:药品配送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恩施市中心医院

2.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34号

3.联系方式:****-*******

4.供应商(乙方):人福医药恩施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松树坪村硒施大道恩施高新区人福物流园2栋

6.联系方式:186*****3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西药及中成药配送,合同金额600万元,在合同总价范围内以实际供货量结算。医院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用量需求,在合同总价和品种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品种数量可调剂使用。

2、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合法的经营资质、产品资质及供货手续,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供货,乙方配送药品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7个工作日。配送交货地点为恩施市中心医院药品库房或甲方指定地点,不接受快递发货。
(3)乙方有义务主动承担或接受甲方分配的非由乙方配送的临床急救、急需药品品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4)乙方不能配送的品种,甲方可以从其他公司购进。无挂网价格的品种,甲方对乙方按购进价×年用量扣除乙方应付款;有挂网价品种,调整乙方其他品种1个的配送权,具体调整品种由甲方确定。(乙方申请不能配送的品种及乙方两次计划未能及时配送的品种,甲方视为乙方不能配送该品种。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地点:恩施市中心医院院内

七、验收日期:2021-09-07

八、验收组成员:赵庆军李敏彭正红 谭敏 喻芳 李慧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项目 药品 恩施市中心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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