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黄河公司2021年新建新能源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A包—H包)招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公司2021年新建新能源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A包—H包)招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黄河公司2021年新建新能源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A包—H包)

A包合同名称:海南州150万千瓦平价光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期间确定

B包合同名称: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期间确定

C包合同名称:德令哈22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期间确定

D包合同名称: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期间确定

E包合同名称: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期间确定

F包合同名称: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公司50MW平价光伏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期间确定

G包合同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期间确定

H包合同名称:庆北百万千瓦级草风光互补复合开发示范基地4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期间确定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 托 人:海南州黄河光储实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海西黄河新型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公司2021年新建新能源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A包—H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A包:海南州150万千瓦平价光伏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 28 公里。光伏装机容量1500MW,配置储能容量304MWh,本工程占地面积为30.27km2。

B包:青海省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验实证实训基地场址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 28 公里。一期光伏装机容量为500MW,配置储能容量为1000MWh,本工程占地面积为11.545km2。

C包:德令哈22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一期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园区西侧,距德令哈市约25km。光伏装机容量1000MW,配置储能容量为200MWh,占地面积约17.50km2。

D包: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建设多座330kV汇集站及35kV汇集站、35kV架空线路、园区道路、供水工程、绿化工程及防洪工程等,330kV汇集站距共和县城约43km。

E包: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内,场址区距德令哈市约25km。配套建设多座330kV汇集升压站、35kV汇集站、35kV架空线路、园区道路、供水工程、绿化工程及防洪工程等。

F包: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公司50MW平价光伏项目场址的选择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一塔拉光伏园区距共和县城约18k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交通运输便利。

G包: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二期(150MW)工程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距离大庆市区约40公里,该地块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

H包:庆北百万千瓦级草风光互补复合开发示范基地4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期(200MW)工程项目位于大庆市林甸县,交通便利。

1.2招标范围

1.2.1 招标范围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公司2021年新建新能源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

各新建项目监理监测内容如下:

(1)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道路、生活营地等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2)监测范围

监测服务主要为施工期环境监测,其范围为:施工区及辅属加工区施工废水、大气、噪声监测;办公生活区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大气、噪声监测;对生产施工可能涉及的影响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工作;具体以本项目环境保护表为准。具体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准。

1.2.2工作范围

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有关合同、信息资料实施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相关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管控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2)根据本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环境监理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类文件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并监督和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4)负责环境监理监测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理期结束时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5)参与或协助招标人组织环境保护工程专项验收,按要求提交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的相关监理资料。

(6)招标人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

1.2.3工期要求

总体服务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个标包的服务期以本招标技术要求为准。

1.2.4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A包—H包全部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所有标包中的选择性投标。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各项目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若投标人不具有该证书,可委托具有该证书的机构或单位实施监测任务。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人员资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或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5年内担任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总监或环境监理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 3 年内具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经历。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一项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或其它电力工程项目环保监理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4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9月2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系人:严峰峡

电话:****-*******

电子邮箱:zbb*******@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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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标签: 监测 监理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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