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长沙经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长沙经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GK-********0075-1
采购人(全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湖南(长沙经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007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湖南(长沙经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采购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明细

项目编号: JKCG-********007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综合单价)

备注

1

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系统

1

800000

2

知识产权分析子系统

1

150000

3

法律检索模块

1

80000

4

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题库

2

200000

5

高价值专利挖掘培育系统

1

200000

6

自贸区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监测服务子系统

1

200000

7

创新人才挖掘子系统

1

40000

8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导航评价子系统

1

10000

9

专利自助撰写子系统

1

10000

10

园区项目申报系统

1

90000

2.2建设内容

提供自贸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功能涵盖知识产权大数据检索服务系统、知识产权分析子系统、法律检索模块、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题库、高价值挖掘培育系统、自贸区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监测服务子系统、创新人才挖掘子系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导航评价子系统、和专利自助撰写子系统、园区项目申报系统。

建设模式:本项目采用委托中标方提供订制托管服务的模式。

(一)功能需求

(1)知识产权大数据检索服务系统

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系统中收录数据资源主要包括: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组织的专利数据,中国、美国、英国、马德里的商标数据,中国和国际标准数据,中国的版权数据,中国的法律文书数据,集成电路数据等。

系统提供专利、商标、版权、法律文书、集成电路的日访问量、年下载量次数应满足平台日常需要,保证主要平台的每年使用量600万条(其中专利全文下载量不少于200万条,每个账号单日全文下载量不少于2000条)以内时可正常运行。

知识产权大数据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各类数据资源的检索、统计,具体功能如下:知识产权检索子系统主要包括专利检索、商标检索、标准检索、版权检索、集成电路检索。

(2)知识产权分析子系统

知识产权分析子系统能够提供在线即时统计分析功能,主要包括专利分析、商标分析和法律文书分析,专利分析包括总体分析、申请人分析、专利权人分析、分类分析、地域分析、法律状态分析、专利代理分析等;商标分析包括总体分析、申请人分析、分类分析、商标类型分析、区域分析等。

(3)法律检索模块

中国范围内涉及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商标复审、专利复审、专利质押、专利许可、专利转让、专利诉讼、专利无效、裁判文书案件信息查询、下载。

(4)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题库

围绕自贸区两个重点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建立符合园区发展实际的产业专利数据库。数据范围:全球;数据标准:查全查准≥80%。

(5)高价值专利挖掘培育系统

提供专业化成熟模型价值评估,支持按地域、申请人等维度查找,可以迅速简便地了解行业技术情况或查找到相关重点专利信息。

(6)自贸区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监测服务子系统

①数据服务内容的范围主要包含:

长沙范围内或与长沙有关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相关历史全量数据的使用服务;根据我市应用需求统计、分析知识产权相关的趋势、指标数据的使用服务;后续增量数据的数据更新服务。

②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

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子系统可以针对不用的应用环境量身打造交互解决方案,展示内容支持定制化,可自由布局组合,突出地区及机构特色、优势。该子系统主要围绕区域知识产权、产业、园区、创新主体等方面展开分析及可视化设计。

③区域知识产权统计发布

区域知识产权统计发布子平台主要为知识产权宏观统计分析与数据可视化展示,包括专利统计系统、商标统计系统、地理标志统计系统、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统计系统、专利运营统计系统、产业统计系统、园区统计系统。

区域知识产权统计发布子平台可以按照行政区划进行统计发布与权限配置管理,统计数据以及图表均可导出至本地。

④智能分析报告

支撑针对不同管理需求,定制分析报告模板,并自动填充统计数据,形成智能分析报告。

(7)创新人才挖掘培育模块

发现、引进对自贸区产业创新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重点发明人。

(8)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导航评价子系统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导航评价子系统包含服务机构信息披露、服务机构专利公开数据评价以及服务机构数据定期更新,有助于创新主体查找到合适且正规的服务机构。该子系统不存在对任何服务机构进行付费推广和竞价排名的情况。

(9)专利自助撰写子系统

采取知识库和智能化语义技术,通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规则、专利撰写模板、专利撰写词典和知识库、以及通过实时在线专利数据库的检索,为用户提供最佳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辅助工具。

(10)园区项目申报系统

面向园区企业提供政策、培训、项目申报等信息发布及报名管理服务。

(二)数据需求

乙方需要保证为本项目所使用的数据来源的合法性、权威性,以及对数据加工标准的统一性,数据质量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乙方需要保证能够对本项目所使用检索系统专利数据每周两次更新。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要能做到每月更新一次。其他功能模块实现月更。

(三)实施

(1)乙方负责项目安装部署,且应对产品和系统部署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乙方须加强部署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部署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3)调试由乙方负责,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文档交付要求

需要提供本系统的需求规格说明文档、用户操作使用说明书等。

(四)售后培训服务

(1)乙方提供以下内容的售后运维服务:

①数据更新:项目验收后提供三年的定期更新专利数据,保证平台数据有效性。

②系统备份:定期对平台、数据库、存储备份,保证系统完整性。

③系统升级: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对平台升级,保证平台先进性、安全性。

(2)乙方提供三年关于系统应用的技术支持,满足甲方期间产生的合理需求变更(因变更产生的开发工作量成本不超过项目总价的3%),并修复存在的问题。

(3)如果甲方需新增软件功能,乙方需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报价,甲方可根据实际选择乙方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4)乙方在售后运维服务期内,对管理员提供三年免费答疑。

(5)在售后运维服务期内,向甲方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提供完备的技术文档。

(6)乙方承诺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及故障响应服务,做到2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对于重大事项,可七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

(7)乙方需在项目验收后三年内每年至少提供两次免费上门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数据库使用、专利检索分析实务培训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8-16 ——2021-10-15

3.2 履行地点:北京、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付时间:本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6个阶段工作:需求确认、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开发调试、部署测试、上线运行,项目售后及运维期限为项目验收后三年。

交付方式:远程及现场交付。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整个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一年运维期结束前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二年运维期结束前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三年运维期结束前支付
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324)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服务方式:乙方提供托管方式部署。

(2)运行时长:对外运行时间可以设置全天候24小时对外运行。

(3)时间特性:

①页面响应,响应时间<5s

②文献检索。小型检索表达式,响应时间<5s;中型检索表达式,响应时间<10s;大型检索表达式,响应时间<30s。

③数据分析。数据记录数小于5万条,响应时间<5s;数据记录数小于20万条,响应时间<15s。

(4)访问性能:同时在线人数不低于1000人,并发用户50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的依据和内容:

本项目验收方式为一般验收,依照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开始前,需要准备验收材料:说明验收范围、验收计划,用户审核通过后开始验收工作。

5.3.2系统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后,由乙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供详细的验收方案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5.3.3项目验收完成后,需将通过评审的全部纸质报告、电子文档成果一次性移交给甲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知识产权

6.1.1知识产权保证:乙方声明并保证,其交付的所有“产品”均不存在侵犯、盗用或以其他方式未经授权使用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的情况,不存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尚未解决的索赔、主张或未决诉讼。

6.1.2知识产权赔偿。对因乙方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的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函、法务函、侵权警告)、提起行政保护或诉讼时,乙方应及时派出工作人员或聘请律师处理或应诉、并为甲方抗辩或在甲方的要求下合作抗辩,以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解费、赔偿金在内的全部费用和合理支出。在前述纠纷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采取下列措施中最先可行的:

(1)使甲方得到继续使用符合本合同的“产品”和“服务”的权力;

(2)修改或替换“产品”和“服务”,使其不侵权并符合本合同;

(3)如果乙方要求退货或终止“服务”,乙方应同意该要求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知识产权赔偿例外:

(1)甲方将“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产品”或“服务”结合,若非此类结合则此侵权本可避免,然而,当此类结合是使用供方“产品”或“服务”的唯一方法或原本的设计方法,则乙方的“知识产权”责任不得排除。

(2)乙方执行甲方提出的设计。

(3)非乙方对“产品”或“服务”进行的修改或未经乙方授权对“产品”或“服务”进行的修改。

(4)乙方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1.3本项目所涉及全部托管应用服务系统(园区项目申报系统模块除外)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在服务期内正常合理使用。

6.2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若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7.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付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7.5如果乙方迟延交付,甲方有权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7.6如果乙方交付不符合本合同之规定,经甲方提出改进后,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解除合同,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交付不符合本合同之规定,乙方不承担责任。

7.7如果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售后运维服务,甲方有权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1.4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经开区管发〔2020〕44号),若该系统售后运维期结束后,甲方仍需使用本系统的所有服务,则可依法采购,乙方承诺不超过本合同标的金额的8%提供与本合同相同的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1.5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气象路50号中知大厦
法定代理人:张庆红法定代理人:诸敏刚
委托代理人:喻巍委托代理人:刘化冰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b760fc84a686c">自贸区投标文件--正式版.PDF
  2. *******b760cd22c6841">中标通知书(湖南自贸区).pdf



标签: 系统 公共服务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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