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5、6号机组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外委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清核电5、6号机组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外委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清核电5、6号机组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外委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福清核电5、6号机组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外委项目

招标编号:CNSC-21FQHD011542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09月08日17时15分——2021年09月13日17时15分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成员名称

投标报价

增值税税率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资格能力条件

名称

证书

证书编号

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国家卫生健康委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1,070,000.0000

6.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朱卫国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1,259,479.0000

6.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战景明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09月08日在上海市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楼会议室进行了评标,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国家卫生健康委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牵头人)、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共3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国家卫生健康委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牵头人)、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第二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原件同时寄送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昂
电话:***-******** (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8日


福清核电5、6号机组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外委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福清核电5、6号机组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外委项目

招标编号:CNSC-21FQHD011542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09月08日17时15分——2021年09月13日17时15分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成员名称

投标报价

增值税税率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资格能力条件

名称

证书

证书编号

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国家卫生健康委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1,070,000.0000

6.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朱卫国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1,259,479.0000

6.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战景明

不适用

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09月08日在上海市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楼会议室进行了评标,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国家卫生健康委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牵头人)、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共3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国家卫生健康委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牵头人)、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第二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原件同时寄送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昂
电话:***-******** (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委项目 竣工验收 职业病防护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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