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引水工程建设期信息化招标文件中标结果
瓯江引水工程建设期信息化招标文件中标结果
第一章、招标公告
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一标段,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的渡船头取水枢纽(提水泵站四用一备装机流量5×12.5m3/s,最大引水流量为50m3/s)、渡船头~藤桥下输水隧洞(输水隧洞桩号渡垟0+000~渡垟1+173,城门洞型断面衬后洞径8m×13m(宽×高);垟藤0+000~垟藤12+415,城门洞型断面,Ⅱ类围岩衬后洞径7.5m×6.95m(宽×高),Ⅲ~Ⅴ类围岩衬后洞径6.4m×6.4m(宽×高)及其沿线枢纽建筑物(含瓯江翻水站改造工程、翻山支线、呈岸检修交通洞、呈岸分水隧洞及分水口、藤桥上施工支洞、藤桥下分水隧洞及分水口建筑物等),主要包括渡船头取水枢纽工程、渡船头埋管、渡垟隧洞、垟藤隧洞、瓯江翻水站改造工程、呈岸检修交通洞、呈岸分水隧洞及分水口、藤桥上施工支洞、藤桥下分水隧洞及分水口等建筑物及其上述建筑物中的机电及金属结构安装、钢管安装,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施工临时工程和附属工程,一标段项目投资约116052万元。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二标段,工程西起藤桥下主隧洞段至西向分水隧洞共计约18.74km,隧洞衬后6.4m×7.8m,为城门洞型,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藤泽输水隧洞桩号藤泽0+000~藤泽3+132(含泽雅上施工支洞)、泽岭输水隧洞桩号泽岭1+050~泽岭15+302(含林桥检修交通洞、瞿岙分水隧洞、雄岙施工支洞、岷岗分水隧洞、泽雅调流站),泽雅维养基地及运行调度中心的土建、房建、室外工程、景观绿化,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采购(含铁路代建段,甲供材料除外)及安装,钢管(含铁路代建段)采购(包括运输到现场)、制作(包括内外防腐)及安装(包括接口处内外防腐),标志标牌工程,铁路代建段部分内容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二标段项目投资约95886万元。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三标段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龙湾区和浙南产业集聚区,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输水主洞。西向~丰台段共5段,分别为西山隧洞(桩号XS0+000~XS10+201.69,长度10.2km)、山茶隧洞(桩号SC0+000~SC4+660.03,长度4.7km),茶天隧洞(桩号CT0+000~CT4+614.52,长度4.6km),天丰隧洞(桩号TF0+000~CT4+198.54,长度4.2km),山下顶管(桩号SX0+000~SX0+666.62,长度0.7km),沿线顶管工作井及接收井共设置5座。2)施工支洞、分水隧洞及检修交通洞。3)加压泵站、分水口及调流站。4)标段内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钢管采购(包括运输至现场)、制作(包括内外防腐)及安装(包括接口处内外防腐)等。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智慧泵站系统、各分水口用电负荷及供电方式、消防设计等。6)水保、环保设计与监测、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节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等。7)建设管理单位施工期营地建设。三标段项目投资约138692.7637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建设期信息化全过程服务、建设期数字化建模和建设期管理平台及其子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制造、试验、交货、现场集成及装配、现场试验、试运行(含调试)、各子系统总集成和验收(不包括建设期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等,建设期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分别由施工一标、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三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并包括项目实施的设计联络、对发包人技术人员的培训,编制和提交技术文件、图纸、售后服务等,以及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和外部系统的界面划分与配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834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中国境内以下①、②、③供货业绩之一的:①单个合同额为8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价为准)的水利水电工程(河道堤防、海塘、灌区、围垦工程除外)信息化系统的供货业绩,且该供货业绩中至少包括以下十四项中的任意三项系统:1)数据资源管理系统;2)AI智能识别系统;3)智能空间管控系统;4)现场人员管控系统;5)物料管控系统;6)机械设备调度系统;7)环境管控系统;8)云端协同办公系统;9)地质超前预报管理系统;10)施工期工程安全监测系统;11)安全度汛预报预警系统;12)AR视频融合可视化交互系统;13)移动增强现实系统;14)预报决策支撑系统。②单个合同额为2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价为准)的水利水电工程(河道堤防、海塘、灌区、围垦工程除外)BIM应用的供货业绩。③含有合同额为2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价为准)的水利水电工程(河道堤防、海塘、灌区、围垦工程除外)BIM应用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的可补充提供买方证明】3.3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 (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省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 (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3)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 (4) 投标人按照《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落实开标,按“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招投标银保通”)统一收付,具体操作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专户名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或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或投标专用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认可的银行保函,且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投标保证保险: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投标保证保险,且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绝对免赔率为0,保险期间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4.保证金联保: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并在“招投标银保通”平台显示“已关联”。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 22:00(北京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投标专用账户的,该账户的资金来源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资金转入 24 小时后方可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以便开户银行查验资金来源。对来自非基本账户的资金,不得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将予以拒收或原路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10天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完成中标合同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由投标人在网上自行办理退款,“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核对后沿原路退回交款账户。
6.招标项目终止的,保证金按以下规则退还:
(1)尚未开标的项目,“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所有该项目已收到的投标保证金。
(2)已开标的项目,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外,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收到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7.遇下列情形时,“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将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
(1)招标项目(标段)发生投诉的,暂缓退还该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诉书的当天生效;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方式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暂缓退还指令时生效。
(2)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要求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的。
8.出现投诉的招标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退还时间不受保证金有效期约束。投诉处理完毕,按以下规则退还:
(1)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的以及本条第(2)点所列的保证金以外,其余投标人保证金在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退还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2)已超过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或者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已不足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合同签订所需合理时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延长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并同时报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
10.除招标人决定不予退还的、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提出暂缓退还的以及因投诉处理需暂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余投标保证金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11.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1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书面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将自动划转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咨询电话:****-********,********,95533 转人工服务
协会联保:****-********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
5.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要求承诺);
7.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要求承诺)。(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的资料)。
二、评审打分资料
1.(招标文件对提供的资料有打分内容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符合评审打分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符合性内容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
3.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交货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改变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内容的(货物名称、单位、数量);
9./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10.投标人被省发展改革委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内的;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二)技术标内容
1.采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2.不符合以下技术规格、标准或性能指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无则删除本条):;
3.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以下要求的(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
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三)商务标内容
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 ③当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4.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无则删除本条):/;
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商务标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招标文件公示,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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