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组织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组织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省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现就执行省际联盟组织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我省已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
二、采购周期
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带药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采购量按各医疗机构上报采购总量确定。医疗机构每年与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带量采购购销合同。
三、采购方式及价格
(一)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网址:http://223.220.250.135:8081/),请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登陆该网址平台下载。
(二)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际联盟组织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照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中选价格进行采购,并确保完成预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完成当年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期满。
四、执行时间
省际联盟组织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从2021年5月15日起执行。
五、采购要求
(一)医疗机构必须通过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严禁平台外采购,对不按规定采购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总额费用结算、医保定点考核中予以惩戒,并纳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考核。在采购周期内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选产品采购量的,相应扣减其结余留用资金及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额度。
(二)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省际联盟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可根据临床需求通过采购平台适量采购非中选挂网产品。
(三)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密切监测本辖区医疗机构执行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情况,定期对本辖区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和企业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
标签: 医用耗材集中 球囊扩张导管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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