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项目结果公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9-10 至 2021-09-13
撰写单位: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0-02730

二、项目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提供阶段化的测评及现场督导服务

供应商名称:安徽人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园(一期)A8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654,2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提供常态化的测评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有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道义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2,2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提供阶段化的测评及现场督导服务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测评范围包括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13个建成区。同时,包括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地铁集团、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营商局、市应急局、市邮政局、沈阳出版发行集团、省银行业协会、移动沈阳分公司、联通沈阳分公司及电信沈阳分公司等19个行业部门。 2. 本年度实地测评基本以周为单位开展,测评点位包括固定点位和随机点位2类点位。

服务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第三方测评机构要坚决服务市委、市政府创城工作安排,按照全市创城工作部署制定测评计划,确保人员组织到位、实地测评检查到位、测评报告起草反馈到位。 2.坚守保密原则。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相关保密原则和要求,实施开展测评工作,确保测评工作具有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和执行保密措施,任务未经允许绝不对外泄露测评工作相关资料与信息。 3.做到客观公正科学。第三方参与测评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工作原则,按照测评体系和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科学测评,确保测评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能够为我市创城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和理论、科学支撑。

服务时间:5个月

服务标准:本公司相关部门在接到顾客的服务要求后在一小时内给予客户明确答复,直至客户完全满意为止。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提供常态化的测评服务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10个建成区固定点位和随机点共计13400个点位,新民、法库、康平“两县一市”共计完成1300个点位。

服务要求:1.通过专家咨询、实地考察、反复试测等流程制定信度与效度高的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等相关考评卡; 2.通过对沈阳市(含城区、郊区、县市)具体国检点位的抽样选取,确立考评点位; 3.通过现场观察、记录沈阳市民文明出行的基本情况; 4.通过对城区行业窗口文明服务、创城氛围营造等基本情况进行暗访; 5.通过实地考察市内所有社区创城活动开展情况考评各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与运行情况; 6.通过对学校、学校周边、社区等未成年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明察暗访、考察评价未成年保护工作; 7.每周对考察所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得出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报告,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撰写评价报告。

服务时间:5个月

服务标准:1.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最新公布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等相关文件,研究城市文明相关指标,确立沈阳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与效果评估的相关标准与指标体系; 2.参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等相关标准规定作为合同履行及验收标准,上述参考标准如有更新,均按最新版本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海峰、王秀莲、王军、宋贵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提供阶段化的测评及现场督导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813.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提供常态化的测评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4,0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规划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提供常态化的测评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有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有牛数据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评 第三方 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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