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道林古镇“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道林古镇“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道林镇项目的现有水土保持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符合行业标准。
1、水土保持报告书
工作主要内容:实地调查项目区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成因、强度、分布等现状情况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效果,按地块分析水土流失的影响因子。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根据建设性质进行合理分区,提出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的控制性指标。分段计算土石方数量及流向,对建设的表土保护、借土或弃土提出水土保持要求。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水土保持工程的级别、设计标准、结构型式等。提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的布设原则、施工要求等,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设计,绘制措施设计图。提出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管理要求,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管建议,拟定水土保持监管措施。
其工作程序如下:
1)收集工程资料、图件和其它有关水文、气象、地质、土壤等资料。
2)进行现场查勘、调查、并完成查勘照片、航拍影像及地形图资料;
3)分析计算水土流失,根据防治分区编制有针对性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提供主要措施设计图纸;
2、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工作主要内容:监测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其中:在扰动土地方面,应重点监测实际发生的永久和临时占地、扰动地表植被面积,永久和临时弃渣量及变化情况等;在水土流失方面,应重点监测实际造成水土流失面积、分布、土壤流失量及变化情况等;在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方面,应重点监测实际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的位置、数量,以及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前后的防治效果对比情况等;在水土流失危害方面,应重点监测水土流失对主体工程、周边重要设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等。
其工作程序如下:
1)收集工程资料、图件和其它相关手续等资料。
2)综合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等多种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施工周期;对项目区进行监测,扰动土地情况应至少每月监测1次,水土流失状况至少每月监测1次,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应至少每季度监测1次,其中临时措施应至少每月监测1次;
3)在监测工作开展之前制定监测实施方案、按季度编制监测季报、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编制监测总结报告;
4)监测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
3、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工作主要内容:自主验收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第三方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应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的格式要求,对项目法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情况、防治效果情况和组织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作出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验收合格条件的结论,并对结论负责等。
其工作程序如下:
1)收集工程资料、图件和其它相关手续等资料。
2)第三方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竣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一般包括现场查看、资料查阅、验收会议等环节。
5)竣工验收应成立验收组,验收组由项目法人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方案编制、施工等有关单位代表组成。
6)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
7)验收组应从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图中选择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查看,有重要防护对象的应重点查看。
8)验收组应对验收资料进行重点抽查,并对抽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提出意见。验收组查阅内容参见附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4、采购清单:
序号 | 分项名称 | 价格 | 备注 |
1 | 道林古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 | 28 | 新增 |
2 | 道林古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 24 | 新增 |
3 | 道林古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 16 | 新增 |
4 | 宁乡县道林镇乡土中国片区新农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 12 | 新增 |
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
交付地点:按合同约定
五、服务标准:1、成果文件要求
最终成果制作(文本8本);提供最终成果电子文档,含dwg文件、ppt文件、jpg文件等。
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水土保持报告书在业主提供相关资料后,编制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送审稿后,于30个工作日内取得批复。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根据业主施工周期,监测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于项目完工后,编制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报告后,于30个工作日内取得批复。六、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一般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支付单位:宁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具体按合同约定。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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