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质调查院郑州市城市地质大数据云平台应用开发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郑州市城市地质大数据云平台应用开发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820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地质调查院郑州市城市地质大数据云平台应用开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9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豫政采(2)********-1郑州市城市地质大数据云平台应用开发北京超维创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8号C座三层305638,12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三维地理信息组件系统搭建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不低于3年免费质保。
豫政采(2)********-2郑州市城市地质大数据云平台应用开发广州南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39号1楼A区(仅限办公)(不可作厂房)635,00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大数据、云服务集成环境搭建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不低于3年免费质保。
四、评审专家名单
曹健、杜杰、邓恒生、陈少渠、朱学立(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包1:9572元;包2:9525元;
收费金额:19,097.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37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大数据 城市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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