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智能报销系统改造项目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智能报销系统改造项目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智能报销系统改造项目 拟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 ||||||
(公示期: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5日) | ||||||
项 目 名 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智能报销系统改造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 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厦门用友烟草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杭州州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厦门用友烟草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元) | *******.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监督部门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法规处 | 联系电话 |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规范办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2021年9月 13日 | 2021年9月 13 日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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