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包一)成交结果公告

安庆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包一)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庆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包一)

二、成交信息

成交人:安徽安达鲜蔬果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加宝工业园D7一楼

成交费率:82.90%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安庆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包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需求: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为安庆市看守所确定食材供应单位,其中包括水产类、肉类(家禽类)、瓜、果、蔬菜、蛋类,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成交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出现较大食品供应质量问题或未造成较大卫生安全事件及经济损失的,双方达成一致后可按原合同标准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总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正平、黄敢、朱宗宜、江锡东、陆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8000.00元包干。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磋商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联系电话:137*****69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137*****6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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